【时 效 性】 | 失效 | 【颁布日期】 | 2006-07-26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预〔2006〕401号 |
【首选类别】 | 预算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根据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对《
(一)在103类“非税收入”
(二)在103类“非税收入”
(三)对103类“非税收入”
1.将28项“科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在42项“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增加
3.将44项“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将99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四)在110类“转移性收入”
(一)在201类“一般公共服务”下各款
增设的“事业运行”、“地震事业机构”和“扶贫事业机构”说明为:“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删去203类“国防”下的
(三)将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
(四)在212类“城乡社区事务”
(五)将213类“农林水事务”
(六)删去214类“交通运输”
(七)在215类“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下作如下调整:
1.在02款“制造业”下新增
2.将05款“信息产业”
3.在10款“物资储备”下增设
4.在13款“安全生产”下增设
5.新增18款“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说明为“反映财政开支的石油价格补贴”。款下分设01项“渔业”、02项“林业”、03项
“城市公交”、04项“农村道路客运”、
(八)将229类“其他支出”
(九)在229类“其他支出”下增设
(十)在230类“转移性支出”
将307类“债务利息支出”说明修改为“反映政府的债务利息支出”。
除“三、支出经济分类”和修改科目说明的相关条款外,《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录一《一般预算收支科目》、附录二《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的相关内容,均根据本通知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附件: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附录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