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6-07-24 |
【颁布单位】 | 中国科协、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科协发计字〔2006〕41号 |
【首选类别】 | 教科文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
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实施2006
一、评选名额
2006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应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于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后,于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名单汇总表;③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
(四)各省(区、市)报送的实施方案细则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中国科协联系方式
科普部基层科普处:胡富梅 贾子文电话
教科文司科学处:王 佳电话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1号 中国科技馆业务楼七层邮政编码:100029
电 话
附件: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二、2006年度各省(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五、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六、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表
附件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
2.
3.
(三)实施原则
1.
2.
3.
4.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
2.
3.
4.
5.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
2.
3.
4.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1.
2.
3.
4.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1.
2.
3.
4.
5.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
2.
3.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综合各省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
(二)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省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市、县,并通过本省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发布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省的推荐工作。
地(市)科协和地(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省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四)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省媒体公示10
(五)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汇总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
(六)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种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省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省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四)注重实效,动态管理。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获奖单位和个人,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组织和指导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应职责,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使其在农村科普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