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6-06-08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农〔2006〕73号 |
【首选类别】 | 农业财务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近年来,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形势比较严峻,疫情不断发生,不仅给血吸虫病疫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影响了疫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从而影响了疫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小康的进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4年、2006年两次召开了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并于今年4月发布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明确了相关的防治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支持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推广农业机械,开展“以机代牛”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在支持“以机代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目前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支持“以机代牛”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是根据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承担农机补贴项目的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好有关补贴政策的调整工作,使农民欢迎、经济实惠、可有效替代家畜耕作的小型农机具纳入财政补贴的机型范围。
二是根据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开展“以机代牛”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以机代牛”资金的管理,对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及时处理。
四是认真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总结与宣传工作。要认真研究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在开展“以机代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的措施。要注意了解和掌握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开展“以机代牛”工作的动态,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宣传,加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