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3-12-04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金〔2003〕137 号 |
【首选类别】 | 金融财务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经济担保公司:
为做好2003年度保险公司的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基础情况,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我们在2002年度保险类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部门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办法,对有关报表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并设计制定了《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时上报。现将与报表编报工作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保险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适用于所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国有独资、股份制及中外合资等性质的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公司。
二、本套报表填报基本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其中:实行一级法人体制的保险公司按公司所辖汇总数填报本套报表,并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为单位分户录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主要指标表”及报表封面信息。
三、对于填报2003年度会计报表的保险公司所附属的从事非保险业务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应分别编制、汇总和上报企业类、建设单位类等类型报表。
四、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型保险公司,还应按母公司的报表类型编制、上报保险类合并会计报表。
五、有境外机构或分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将境外机构或分公司的数据并入总公司会计报表范围内,并以境外机构或分公司为单位分户录入“省级(或二级)分公司主要指标表”和报表封面信息。
六、各保险公司应在全面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格式和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报表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保证报表数据的真实、完整、合法。
七、各保险公司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认真组织做好《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上报工作。财务关系隶属财政部的各保险公司应于2004年4月20日前,将会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全部数据软盘或光盘(含分户及汇总数据)一份上报财政部金融司。财务关系隶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将本保险公司年度会计报表、数据软盘或光盘在审核、整理无误的基础上,上报同级地方财政部门。各地区应于2004年4月20日前,将所辖保险公司年度会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全部数据软盘或光盘(含汇总及分户数据)在审核、汇总、整理后,一份上报财政部金融司。报送的内容具体包括:保险公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汇总数据软盘或光盘和分户数据软盘或光盘,保险公司境外单位会计报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八、上市保险公司参照本通知要求,填报2003年度会计报表。需要专门说明的,单独附相关会计报表及说明。
九、中央直管保险公司、地方各级保险公司应按照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财统字
十、各中央直管保险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报财政部的汇总报表须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基层分户录入以“元”(保留两位小数)为金额单位。
十一、本套报表为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告格式,凡按规定需由中介机构审计的公司,上报本套报表时应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十二、《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将另行下发。
各保险公司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联系。 |
2、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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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表内公式: |
编制单位: 2003年度
表内公式: |
表间公式:54行=O1表98行年初数;64行=01表98行年末数。 |
编制单位: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表内公式: |
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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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间公式:62行=02表18行。 |
编制单位: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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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间公式:25行=01表28行年初数;39行=01表28行年末数;52行=01表31行年初数;55行=01表31行年末数;61行=01表26行年初数;69行=01表26行年末数。 |
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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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清算数为估计数 |
编制单位: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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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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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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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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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200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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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间公式:l行l栏=附03表(77+78+79+80+81)行。 |
附件:2、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编制说明 |
本套报表适用于所有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国有独资、股份制、中外合资等性质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
10、签字会计师:指在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早的注册会计师。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如因客观原因暂未办理的,可向各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临时代码发给各有关公司填报。公司在领取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1)本企业代码:反映公司在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2)上一级企业代码:反映公司的财务或产权所直接隶属的企业(单位)代码。
(3)集团型企业总部代码: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或各级子公司填列。如公司为母公司,则本代码应与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一致。非集团型企业该代码不填。
2、隶属关系:反映公司的财务或产权归属关系。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前六位空格均填零;后三位空格按《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对应填列。
(2)地方企业:前六位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3)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所属的公司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后加4个零表示;地方级所属公司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4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县级所属公司以行政区戈{代码的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位空格比照《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列。
3、所在地区:根据公司实际所在的县或区,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3)填列。
4、组织形式:指各保险公司资本性质及结构情况。分别按国有独资、股份制、中外合资类型选择填列。
5、经营类型:指各保险公司根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具体经营类别。
(1)人寿保险公司:指主要从事人寿保险、人身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保险业务的公司。
(2)财产保险公司:指主要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的公司。
(5)其他保险公司:指上述分类之外的主要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6、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具体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填报标识码“0”;尚未完成审计的公司。填报标识码“1”。
7、成立年份:指公司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年份。
8、新报因素:指公司以前未纳入报表填表范围,首次开始填报本报表的原因。其中:“上年未报”指公司上年已经存在,但由于客观原因应填报而未报或漏报本表的情况。
9、报表类型码:指企业录入的报表在计算机处理时所确定的属性码。
10、备用码:本码可由各地区、部门及各保险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本表反映保险公司年初、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本表根据保险公司
1、短期投资:反映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债券,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持有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应单独列示。
2、长期投资:反映公司以股权或债权等形式对外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计。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反映经国务院特批对外进行的长期投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部分。根据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填列。
3、贷款:反映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发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贷款。根据“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呆账准备:反映公司按《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会计处理办法》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
5、无形资产:反映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额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的“土地使用权”应单独列示。
6、独立账户资产:反映公司从事投资连接产品业务而形成的资产价值。
7、应付保户红利:反映按保险合同约定发生的应付给保户的分红。
8、理财险保户投资金:反映投资型财产险业务收到的保户缴存的保险投资款。
10、独立账户未实现利得:反映对独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产生的估值增值或减值。如为减值,以“-”号填列。
11、实收资本: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本项目下的细项根据该科目的明细账按资本来源渠道分别反映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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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少数股东权益:反映编制合并报表时。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份额。
13、未确认投资损失:反映编制合并报表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损失超过其原始投资账面成本的部分。该项以“-”号填列。
14、资本汇差调整:反映将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时,由于汇率不同而产生折算差额。
1行=(2+3+4+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行;4行≥5行;22行=(23+24)行;30行=(28-29)行;27行=(30+31+32+33)行;35行≥36行;34行=(35+37+38+39+40+41)行;50行=(1+22+25-26+27+34)行;51行=(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行;75行=(76+77+78+79+80+81+82)行;86行=(87+93+94+96+97+98+99)行:87行≥(88+89+91+92)行;89行≥90行;94行≥95行;100行=(51+75+83+84+85+86)行;100行=50行。
本表主要反映各保险公司本年的各项收入、费用、税金及利润的形成与分配情况。
本表依据
1、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反映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经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或给付金额而按规定提存的赔款准备。本项目应根据“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对其中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或给付金额而提存的“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应单独列示。
2、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反映公司转回上期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本项目应根据“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对其中“转回的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应单独列示。
3、独立账户收益:反映独立账户实现的投资收益或发生的投资损失。
5、未确认投资损失:反映编制合并报表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损失超过其原始投资账面成本的部分。本项目以“+”号填列。
1行=(2+3+4)行;5行=(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行;21行=(22-24+26-27+28-29+30-31+32-33)行;22行≥23行;24行≥25行;34行=(1-5-21)行;46行=(34+35+36+37+38+39+40-41-42-43-44-45)行;49行=(46+47-48)行;53行=(49-50-51+52)行;57行=(53+54+55+56)行;62行=(57-58-59-60-61)行;64行=(62-63)行。
本表主要反映保险公司占有或使用的国有资产总量、组成结构以及国有资产总量当期增减变动的情况。本表仅由国有独资和控股的保险公司填报。
编报单位应对本表的编制情况进行专项说明。逐项披露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原因,同时将相应凭证资料依次编号装订,作为附件随表一并上报。
本表应依据保险公司
本表各栏反映企业国有资本及国有资本享有的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或有权代表政府的部门、机构投入企业形成的国家资本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企业形成的国有法人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数。其中: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权益应单独列示,在国有权益的“国家享有”各栏中除包括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外,还应包括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基金转入、土地估价入账、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国家拨付流动资本等政策因素形成的国家独享权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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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栏=(资本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6栏=(盈余公积-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8栏=(未分配利润-国有独享部分)×(国有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国有独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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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栏=(2+4+6+8+10)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绝对值≥9栏绝对值;4行=(1+2-3)行;5行=(6+7+8+9+10+11+12+13+14+15+16+17+18+19)行;19行1栏=30行1栏;20行=(21+22+23+24+25+26+27+28+29+30)行;31行=(4+5-20)行;35行=(31+33)行;34行=(4+32)行。
4行1栏=01表〔(88行+90行)÷87行×86行〕年初数;4行2栏=01表(88行+90行)年初数;4行3栏=01表88行年初数;4行4栏=01表[(88行+90行)÷87行×93行]年初数;4行6栏=01表[(88行+90行)÷87行×94行]年初数;4行8栏=01表[(88行+90行)÷87行×98行]年初数;31行1栏=01表[(88行+90行)÷87行×86行]年末数;31行2栏=01表(88行+90行)年末数;31行3栏=01表88行年末数;31行4栏=01表[(88行+90行)÷87行×93行]年末数;31行6栏=01表〔(88行+90行)÷87行×94行〕年末数;31行8栏=01表[(88行+90行)÷87行×98行]年末数。
本表主要反映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除手续费用、佣金外的其他各项费用总额。
2、邮电费:反映市内电话安装和月租金、长途电话费、电报费、线路租用费、邮费等。
4、差旅费:反映公司职员各类因公出差的各种费用,标准可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
7、租赁费:反映公司租赁营业、办公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等支付的费用。
8、修理费:反映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修理费用。修理费金额过大、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在递延资产甲核算。
10、外事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出国人员的有关费用及接待外宾的费用。
11、公杂费:反映公司购置办公用品、清洁用品、订阅公用书报等费用。
12、咨询费:反映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税务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3、审计费:反映公司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
14、资产摊销:反映公司当年按照一定的比例金额对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进行的摊销金额,具体包括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资产的摊销。
15、董事会费:反映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和会议费。
17、工会经费:反映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
18、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劳动保险费:反映公司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用(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伤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20、养老统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养老统筹基金。
21、医疗统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医疗统筹基金。
22、劳动保护费:反映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用于职工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23、安全防卫费:反映公司为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安全防卫工作购置枪支、弹药、警棍、报警器、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等费用。及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定费用。
24、住房公积金:反映公司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列支的公司职工住房补贴和按国家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职工住房公积金中由公司负担的部分。
25、业务宣传费:是反映公司在从事业务宣传活动中按照规定比例控制办法所发生的支出费用。
26、防预费:反映公司为防止保险事故发生,经被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标的采取安全防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27、业务招待费:反映公司为满足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并按照控制、节约的原则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1行=(2+3+4+5+6+7+8+9+10+11+12+13+14+15+16+21+22+23+24+25+26+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行;16=(17+18+19+20)行;26行≥(27+28)行;62行=(1+50+51+52+53)行。
本表反映保险公司本年机构、人员、工资、住房补贴、固定资产、呆账准备、不良资产等基本情况。
1、县级(或四级)以上机构户数:反映公司年末县级(或四级)以上户数情况,由总公司填列。
(1)实行总公司一级法人体制的保险公司,按所属级次分别填列到县级。
(2)其他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按所属级次分别填列县级以上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机构户数。
2、营业网点个数:反映保险公司县级(或四级)机构下设的有独立营业场所和较完整核算系统的营业机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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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发放的全部正式及临时人员工资总额,含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
5、住房补贴情况:反映公司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各项住房补贴、补助的当年发放情况及累计发放情况。
6、固定资产:反映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年初、年末总额以及年度内的增减变化等情况。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明细账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7、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反映公司本年实际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年初、年末余额的平均值。
8、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反映公司本年按规定实际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9、呆账准备:反映公司按《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会计处理办法》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四项准备的年初、年末余额以及本年的提取、收回、核销情况。
10、不良资产总额:反映公司年末的不良资产总额,不良资产的界定标准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代理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反映公司委托其他代办机构经营的保险业务所获取的保费收入。该项目根据业务部门获取的数据填列。
12、投资型寿险业务收入:反映寿险公司从事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等投资型业务而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
13、注册资本:反映保险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数额。
14、、应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公司本年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各项税金:包括上交国家的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
15、应分配国家利润总额:反映公司税后利润中应当分配给国家的部分。
16、实际上交国家税金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上交给国家的各项税金总额。
17、实际分配国家利润总额:反映公司本年实际分配给国家的税后利润部分。
资本积累率
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利润率
1行=(2+3+4+5+6)行;10行=(11+12+13+14)行;26行=(27+28+29+30+31+32+33)行;34行=(35+36+37+38)行;39行=(40+41+44+46+48)行;41行≥(42+43)行;44行≥45行;46行≥47行;55行=(52+53-54)行;55行≥(56+57+58+59)行;61行=(62+63+64+65)行;69行=(61+66+67-68)行;69行=(70+71+72+73)行。
25行=01表28行年初数;39行=01表28行年末数;52行=01表31行年初数;55行=O1表31行年末数;61行=01表26行年初数;69行=O1表26行年末数。
本表反映保险公司本年应交所得税的计算、调整、适用税率等情况的预计数。
1、销售(营业)收入:反映公司的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追偿款收入等保险业务收入。
2、销售退回:指已确认为收入并已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的销售(营业)收入的退回。
3、折扣与折让;指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中的现金折扣与折让,不包括直接扣除销售收入的商业折扣与折让。
4、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指单独核算的免税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等。
5、特许权使用费收益:指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净收益。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填报;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投资转让净收益”中填报。
6、投资收益:指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所得。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等的应计利息;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指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权投资所得指公司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7、投资转让净收益:填报投资资产转让、出售的净收益,如为负数,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投资转让净损失”(第33行)。
8、租赁净收益:指租赁收入减租赁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租金净支出”(第26行)。
9、汇兑净收益: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汇兑支出后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汇兑净损失”(第25行)。已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不得在此重复反映。
10、资产盘盈净收益:指公司全部资产盘盈减允许在有关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如为净损失,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第32行)。转让有关资产的收入不在此行填报。
11、补贴收入:指公司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免税补贴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12、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从下属企业或单位取得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其他收入”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13、销售(营业)成本:指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支出,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各种给付、退保金、分出保费、分保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准备金提转差、技术转让直接支出、无形资产转让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相关成本等。
14、期间费用合计:指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性质的全部必要、正常支出。已计入有关成本或与取得有关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不得重复扣除。第19至43行按费用的性质分别填报本期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15、工资薪金:指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在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工资。
16、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指买际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除在建工程中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
17、固定资产折旧:指在本期期问费用中列支的有关资产的实际折旧额。
1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指计入营业费用中的全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买际摊销额。
19、研究开发费用:指在营业费用中列支的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公司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比上一纳税年度增长10%以上,按规定允许附加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在第63行填报。
20、税金:填报企业缴纳的计入本期营业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1、坏账损失:填报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22、增提的坏账准备金:填报采用备抵法核算的公司本年度提取的呆账准备中属于坏账损失的部分。
23、社会保险缴款:指按国家规定缴纳给社会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险缴款。
24、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指本期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专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
25、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填报除第19至43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包括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他扣除费用项目”企业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6、纳税调整增加额:指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第48行至62行填报具体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上述各项目如为负数,应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第65行“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项目”中反映,并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7、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填报除第
28、纳税调整后所得:本行如为负数,是公司当期申报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的年度亏损额。
5行=(2-3-4)行;5行≥6行;15行=(5+7+8+9+10+11+12+13+14)行;18行=19行到44行之和;46行=(15-17-18)行;66行=(46+47-63)行;47行=(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行;63行=(64+65)行;76行=(66-67-68)行;68行=(69+70+71+72+73+74+75)行;84行=(78-79-80-81-82-83)行。
本表由实行总公司一级法人体制的省级(或二级)分公司逐户填列,省级(或二级)分公司表内各指标解释及口径与主表相应指标一致。表内各项目关系如下:
1行=(2+9-14+15行;2行≥(3+4+5+6+7+8)行(合理性);9行≥(10+11+12-13)行(合理性);17行≥(18+19+20+21+22+23+24)行(合理性);25行≥(26+27+28+29)行(合理性);30行=(31+32)行;38行=(35-36-37)行;43行≥44行。
十、人寿险业务利润表(会年保补01表)、健康险业务利润表(会年保补02表)、意外险业务利润表(会年保补03表)、投资型寿险业务利润表(会年保补04表)
四张补充表均由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按照行业经营的要求,根据不同险种核算的账、表及其他资料分析填报。
本表反映寿险公司从事人寿保险业务一所形成的各项收入、费用、税金及利润情况。
1行=(2+3)行;4行=(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行;21行=(22-23)行;24行=(1-4-21)行;32行=(24+25+26+27+28-29-30-31)行;35行=(32+33-34)行;1栏=(2+3+4+5+6+7+8+9)栏。
本表反映寿险公司从事健康保险业务所形成的各项收入、费用、税金及利润情况。
1行=(2+3)行;4行=(5+6+7+8-9+10+11+12+13+14+15+16-17+18)行;19行=(20-21+22-23+24-25)行;26行=(1-4-19)行;33行=(26+27+28+29+30-31-32)行;36行=(33+34-35)行;1栏=(2+3+4)栏。
本表反映寿险公司从事意外保险业务所形成的各项收入、费用、税金及利润情况。
1行=(2+3)行;4行=(5-6+7+8+9+10+11+12-13+14)行;15行=(16-17+18-19)行;20行=(1-4-15)行;27行=(20+21+22+23+24-25-26)行;30行=(27+28-29)行;1栏=(2+3)栏。
1行=(2+3)行;4行=(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行;21行=(22-23)行;24行=(1-4-21)行;34行=(24+25+26+27+28+29-30-31-32-33)行;37行=(34+35-36)行;1栏=(2+3+4+5+6+7+8+9)栏。
1行1栏=附03表(77+78+79+80+81)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