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3-04-17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综〔2003〕24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综合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所属事业单位办理有关收费变更手续的函 |
国家外国专家局:
你局《关于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所属事业单位办理有关收费变更手续的函》(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在组织短期培训团组、中长期研修项目、国外资助培训项目时,向培训及服务对象收取的服务费;
(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信息研究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外国专家,为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联系用人单位,并促使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达成协议时,向用人单位和外国专家收取的服务费;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