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通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2-09-06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2002-01-01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税〔2002〕129 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了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铁通公司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2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对铁通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铁通公司2002年1月1日以前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取得的收入,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本通知所称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道部(含铁道部机关、直属单位、中心、协会、学会等)、各铁路运输企业(含各铁路局及广铁集团所属的分局、公司、站、段、所、办、厂、中心、队、室、场、协会、学会、工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疗养院、报社、行车公寓、招待所、中小学、职业高中、铁路中专、职工大学,医院、防疫站、印刷厂、技校、职校、党校、科研所、设计院等)、铁道部或铁路运输企业控股的铁路运输企业(含各合资铁路企业及所属站段等)以及其他的成本费用列入铁路运输总支出的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本通知所称"通信服务"是指固定电话、电报、专线、各种MIS系统、数据端口、电视电话会议、数据业务、无线列调、区段通信及其他基本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专用通信业务等业务。

   附件:使用铁通公司通信服务的铁路运输企业详细名单

1、铁道部(含铁道部机关、各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协会、各学会等)2、哈尔滨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3、沈阳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4、北京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5、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6、郑州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7、济南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8、上海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9、南昌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0、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1、柳州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2、成都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3、兰州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4、乌鲁木齐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5、昆明铁路局机关及所属运营单位16、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17、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18、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19、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0、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1、合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2、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3、三茂铁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4、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5、平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6、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7、达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8、达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29、水柏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0、长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1、西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2、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3、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4、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5、广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6、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7、芜湖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8、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39、朔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40、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41、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42、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43、宁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注:以上名单将随铁路运输企业体制改革进行调整。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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