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8年第7号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8-08-17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政部公告〔1998〕7号
【首选类别】 国库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发行1998年特别国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8年特别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总额2700亿元,于1998818日发行。

  二、本期国债为记账式附息国债,期限30年,年利率7.2%。从发行之日开始计息,利息按年支付。

  三、本期国债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定向发行,不向社会销售,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拨补上述银行资本金。

  四、本期国债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注册,上市交易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8817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