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8-07-02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税字〔1998〕118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院士的关心和爱护,对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国发[1998]8号)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1万元的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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