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7-10-20
【颁布单位】 农业部、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农垦发〔1996〕8号
【首选类别】 农业财务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加强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

    现将《关于加强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

    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农垦经济发展,针对农垦企业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就加强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财会管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财会管理是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各级领导应十分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切实把财会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财会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财会人员认真抓好管理,积极参与决策、为领导当好参谋的作用。

    农垦企业财会工作应由企业领导人专门负责。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由总会计师协助企业领导人管好财会工作。财务部门定期研究财务大中事项,包括大中项开支、投资、财务计划指标、决算、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等。当财务部门对某一财务大中事项未表示同意或有分歧意见时,企业领导应充分予以重视。

    二、深化改革,促进财会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垦财务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农垦企业的各项改革,努力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财务问匿,为农垦现代企业制度和农垦经济发展建立相适应的理财机制。

    财政部门、农垦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积极支持所得税制的改革,协助税务部门做好所得税征管等各项工作。注意加强调整研究,总结经验,反映情况。

    深化农垦企业财务核算体制改革。大中型农场(企业),可实行场、队两级财务管理和核算体制;小型农场(企业)可实行一级财务管理和核算体制;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分场级的财务体制;场办的工商运建眼企业,仍实行内部单独的财务核算体制。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财政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业务培训、信息服务、协调指导、分析考核、检查监督,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要尽快帮助、指导企业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规程,要帮助、指导已转制组建的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内部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三、加强餐金管理,改善资本负债结构

    农垦主管部门对较大的投资项目,较大额度的贷款,由主管部门统借统还的款项应进行审批;协助企业化解内外部三角债;每年组织一次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农垦企业集团要管好用好国家本金和其他控股资金,进行资本经营,促进国家资本金的保值增值。

    财务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采取多种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大力筹措和融通资金。企业要通过招商引资、横向联合、吸收股份、法定财产重估等增加资本金,并将积累的一部分补充资本金,不断增强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

    搞好产权交易、兼并、租凭,发挥资本市场对增爨资源的配置和存量资源的调整,加快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盘活存量资产。

    完善贷款责任制与担保责任书、降低筹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灵活调度资金,用好用活资金,恪守企业信用,确保按时归还,企业要从实际出发,保持适度负债,规避财务风险。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要用资金增量带动存量,增量资金要择优投放于产品有市场、质量好、效益高的项目。凡新建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决策,建立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投资效益的实现。企业的重大建设(含技改)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总投资比例作为资本金的投入,并编制项目资本金计划,报同级农垦主管部门审核,加强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预、决算的管理,切实防止投资失误,防止超概算现象发生。

    积极盘活资金,减少不合理资金占用。要落实责任制,通过催收应收帐款,减少坏帐损失。实行严格的采购、销售、仓库管理责任制、制定奖惩办法。进货资金和销货资金要尽量做到钱货两清,减少赊欠。产品物资要坚持小库存、活库存、快周转的原则,控制一定的存储量,保持动态库存。

    对资金的营动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要按农垦企业财务指标评价办法进行定期分析、寻找差距、制订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效果。

    四、加强成本管理,努力降本增效

    财政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学习推广邯钢成本管理的经验,正确核算投入的资金、劳动的耗费和技术含量,促进集约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成本管理的科学化。

    农垦主管部门在成本宏观管理上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垦区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制定农垦企业成本核算规程;二是按照邯钢的经验,根据各产品的先进成本水平,制定垦区的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或成本定额);三是要按企业的不同规模情况,制定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等)限额标准;四是定期组织企业的成本检查和分析,并提出对策性意见。

    农垦农业企业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成本核算。统一经营的层次可按成本核算规程要求由农场核算农业成本。家庭农场经营的层次可按家庭农场经营的建帐的情况,采取帐内的费用、原始票据、典型调查的方法核算农业的大宗产品成本。农业实行模式化栽培制的,可按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技术标准,逐项制定出投入成本目标,按生产环节编绘成目标成本模式图,落实到成本目标责任人,实行农业成本目标化生产管理办法。

    农垦工业要全面推广“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管理体制。要以国内先进成本水平和本单位历史最好成本水平为根据,运用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的“倒推法”,针对不同产品,确定产品的目标成本。采取责、权、利相结合的办法,按成本的可控与否,将目标成本计划中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和岗位,层层签订目标成本责任书。要以历史成本和同行业先进成本水平为依据,对企业成本费用的关键项目作重点分析,进一步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同时要按成本考核指标对企业作出评价,作为兑现企业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五、加强家庭农场财会管理.提高承包经营水平

    要抓好家庭农场的建帐核算工作。有条件记帐的家庭农场,农场和生产队应加强指导,帮助家庭农场建帐核算。无条件记帐的家庭农场,农场内部可发展会计市场服务,由农场和生产队组织会计人员为家庭农场代理记帐。

    要做好家庭农场的收益分配工作。主管部门和农场每年都要调查研究家庭农场的收益分配,帮助他们搞好生产经营。通过抓收益分配,逐步建立家庭农场经营资本金制度和生产储备基金制度,促使家庭农场不断提高“两自”资金水平。同时要认真抓好家庭农场上缴款的收缴工作。

    六、加强财会基础业务管理,确保财会信息质量

    财政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票据管理混乱以及手续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抓好企业财会基础业务管理。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以及《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会计人员要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确保财会信息的质量。

    七、加强财会法制化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会工作必须加强法制化管理。财政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要重视财会自身法律制度建设,应以《会计法》为中心,以“两则”、“两制”和有关财会法规制度和其他有关经济法、财务合同(包括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其他财务合同等)为浓据,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有效实行。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要带头学好财会法规,提高财会法制意识,自觉依法做好财会工作。

    企业要依法按受国家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商部门对本单位财会的监督,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财务的社会监督,接受本企业职工对财务的民主监督和监察机关的行政监督,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建立灵敏准确的企业财务反映机制,增强财务的预警能力。企业财务部门可利用计算机,按照财务评价指标要求,选择有关反映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的若干敏感性指标,如最大负债权限等,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会信息,反映企业财务指标动态变化趋势,对照有关指标的最大允许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超前提出财务建议。

    农垦主管部门要把对企业财务执行监督的典型情况,在全垦区实行通报,每年至少通报一次。企业对内部各单位的财政情况,每年至少通报两次。对财政专项检查、审计等情况,可随时进行通报。主管部门对企业财务情况的通报应按程序上报财政部、农业部。

    八、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财会人员

    要不断抓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规划,实行分层次、分对象、分步骤的培训。财、农两都要抓好垦区财会负责人和高层次业务骨干一级的培训,省级财政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要抓好高级会计师和会计师一级的培训,企业要抓好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一级的培训。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家各项改革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确立先进的理财思想;学习基本业务知识、国家新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现代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网络化有关知识,以及进行专业学历、专业证书的培训,不断更新会计专业知识,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重视业务骨干的培养。各级各单位都要确保财会人员每年一定的业务进修时间,计划10年左右,使农垦企业80%的财会人员达到具有大中专学历水平。

    要坚持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会计人员必须经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经聘任后享受相应的会计专业职务待遇。会计人员必须经过会计证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会计证,持证上岗,承担会计岗位工作。

    要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的廉政教育。各财会部门都要按有关要求制定明确具体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的行为守则,以规范财会人员的行为。财会人员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深入开展财会战线的反腐败斗争。

各级都要建立财会人员业绩考核、奖励、评价机制,坚持财会人员德才兼备的标准,大力鼓励财会人才成长,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领导要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对财会人员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法规处理。要分级定期表彰奖励财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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