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96-05-08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法字〔1996〕15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法制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1996年
行政处罚法的许多规定,特别是关于行政处罚权设定的规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规定、一事一罚的规定、对行政处罚监督的规定、进行法规清理的规定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等,都与财政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因此,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处罚法
根据
在
根据
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是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着装管理,停止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财政行政处罚工作。
各级行政部门要按照
五、以贯彻实施
经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