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1995-04-12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1995-01-01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基字〔1995〕66号
【首选类别】 经济建设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直属机构(公司):

  为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以下简称经营性基金,不包括核拨给国家开发银行的资本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经营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则。经营性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根据国家计划安排项目,坚持有借有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借款责任。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经营性基金的借用、还款和缴纳资金占用费等事宜统一由借款单位负责。借款债务的承担,分以下三种类型:

  (一)国务院直属的公司(含计划单列的公司)作为债务人直接与我部签订借款合同,并负责还款;

  (二)中央部门直属单位借用经营性基金,由其主管部门与我部签订统借统还借款协议,并负责还款,各主管部门要与用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和现行财政体制,中央各部门一般不应将经营性基金用于补助地方项目,如确需安排的,由主管部门与我部签订统借统还借款协议,主管部门要与用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申请借款。借用经营性基金的部门(公司),应按以上三种类型分别向我部提交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借款项目清单;大中型建设项目,同时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概算和其它有关资料。财政部审核批准后签订借款合同(协议)。

  四、资金拨付,主管部门(公司)要按借款合同(协议)的规定,分次向我部申请用款。我部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调度情况核定用款金额,并将资金划拨到主管部门(公司)在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开设的经营性基金帐户,主管部门(公司)负责将资金汇拨到用款单位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的经营性基金帐户。

  五、占用费费率。经营性基金占用费费率,比照“拨改贷”利率的有关规定,按不同行业由我部分别确定,其他部门不得加收。占用费按年计算。

  六、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单位还款能力、项目规模、建设期并参照“拨改贷”有关规定由我部分别确定。

  七、本通知自199511日起实施。

  附件:一、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合同

     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协议

     三、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项目清单

附件一: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计委     文和财政部         文,甲方向乙方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办理。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借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资金年占用费率为  %。

  四、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用途用款,并按期还款和交付资金占用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协议

                     编 号:

   立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计委      文和财政部          

文,甲方向乙方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办理。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资金年占用费率为  %。

  四、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用途用款,并按期还款和交付资金占用费。

  五、甲方要按规定用途与各具体用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并抄报财政部一份。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本年计划本次申请借款本年累计借款
                             
                             
                             
合 计                         
主管部门(公司)审核意见:   财政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投资总额”指项目概算确定的投资总额;

    (2)“本年计划”指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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