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失效 | 【颁布日期】 | 1993-04-27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会字〔1993〕18号 |
【首选类别】 | 农业财务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调整意见 |
国务院各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有关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为了适应股份制试点企业在香港上市的需要,现将《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调整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给经国家批准的香港上市企业试行。
附件: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调整意见
附件: 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 |
为了适应股份制试点企业在香港上市的需要,试点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时,对下列项目可按本规定进行调整: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投票权资本总额20%以上,但少于50%并对该单位有重大影响时,或虽不足20
长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除因永久减值作出亏损准备,可以按成本计列,也可按重估价计列的情况下,企业应对长期投资作如下调整:
1.长期投资重估价增值,应作为重估价盈余列入资本公积;重估价减值,如同一项投资以前曾计列重估增值且该项增值不曾转销,可作减少资本公积处理外,其他一律列作投资损失,减少当期收益。重估价增值,如同一项投资以前曾计列损失并减少收益数,应以以前曾计列的损失数为限。
2.采用重估价计列长期投资项目的,应当确定重估价间隔期,而且对同类长期投资应当全部同时重估价。
我部(
短期投资,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历史成本与市价两者孰低的方法计列。帐面金额的减少应冲减收益。如果一项增加数与同一项投资以前的帐面金额减少数直接有关,此项增加数就应增加收益,但以不足以前入帐的减少数为限。
企业当期发生的销货退回,一般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但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报出之前发生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销货退回,应调整上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