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93-03-20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1993-07-01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会字〔1993〕13号 |
【首选类别】 | 会计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企业会计准则 |
为了规范和加强邮电通信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邮电通信企业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 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 |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邮电通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邮电通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等级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按季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季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收支差额”概念,是指邮电部所辖邮电通信企业的财务成果。其他通信企业仍使用“利润”概念反映企业的财务成果。
农村电信企业可以增加或减少有关明细科目,如:在“通信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农话收入”明细科目。
(六)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顺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一、资产类 | ||
1 | 101 | 现金 |
2 | 102 | 银行存款 |
3 |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
4 | 111 | 短期投资 |
5 | 112 | 应收票据 |
6 | 113 | 应收帐款 |
7 | 114 | 坏帐准备 |
8 | 116 | 营业款结算 |
9 | 117 | 备用金 |
10 | 119 | 其他应收款 |
11 | 121 | 在途材料 |
12 | 122 | 材料采购 |
13 | 123 | 库存材料 |
14 | 129 | 低值易耗品 |
15 |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
16 |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
17 | 134 | 附属生产 |
18 | 136 | 集邮商品 |
19 | 139 | 待摊费用 |
20 | 151 | 长期投资 |
21 | 152 | 拨付所属资金 |
22 | 161 | 固定资产 |
23 | 165 | 累计折旧 |
24 | 166 | 固定资产清理 |
25 | 169 | 在建工程 |
26 | 171 | 无形资产 |
27 | 181 | 递延资产 |
28 | 184 | 特准储备物资 |
29 | 1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 | ||
30 | 201 | 短期借款 |
31 | 202 | 应付票据 |
32 | 203 | 应付帐款 |
33 | 204 | 预收帐款 |
34 | 209 | 其他应付款 |
35 | 211 | 应付工资 |
36 | 214 | 应付福利费 |
37 | 221 | 应交税金 |
38 | 223 | 应付利润 |
39 | 224 | 应交上级收支差额 |
40 | 225 | 所属上交收支差额 |
41 | 229 | 其他应交款 |
42 | 231 | 预提费用 |
43 | 241 | 长期借款 |
44 | 251 | 应付债券 |
45 | 261 | 长期应付款 |
46 | 271 | 特准储备基金 |
三、所有者权益类 | ||
47 | 301 | 实收资本 |
48 | 311 | 资本公积 |
49 | 313 | 盈余公积 |
50 | 319 | 上级拨入资金 |
51 | 321 | 收支差额 |
52 | 322 | 收支差额分配 |
四、损益类 | ||
53 | 501 | 通信业务收入 |
54 | 502 | 共同费用 |
55 | 503 | 通信业务成本 |
56 | 50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7 | 511 | 其他业务收入 |
58 | 512 | 其他业务支出 |
59 | 521 | 管理费用 |
60 | 522 | 财务费用 |
61 | 531 | 投资收益 |
62 | 541 | 营业外收入 |
63 | 542 | 营业外支出 |
第101号科目 |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以购入外汇额度和配套人民币资金买入外币时,按该外汇额度帐面成本,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外币户),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购入外汇额度再出让时,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人民币户),按出让外汇额度的帐面成本,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企业因通信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
六、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
三、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为已经提取的坏帐准备。 |
四、营业部门(人员)、分支机构收入的外汇券,严禁转让或套换,要如实交帐,营业报告单上应单独反映。 |
三、本科目应按使用备用金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
五、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
五、本科目应按照材料品种设置明细帐。 |
六、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反映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
六、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反映月末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
五、本科目的月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材料和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
四、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材料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材料的运杂费等。 |
七、本科目月末余额反映未完代办工程作业和在产品的价值。 |
六、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反映按销价核算的库存集邮商品扣除集邮商品进销差价后的价值。 |
第151号科目 |
六、本科目应按股票、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
三、本科目应按所属企业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并定期核对上交、下拨数及余额,季末省内汇总报表时,本科目的余额与所属企业“上级拨入资金”余额相抵销。 |
九、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
五、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
三、本科目应按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 |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实际支出,以及尚未使用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
四、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
三、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特准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 |
六、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 |
第202号科目 |
三、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
三、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
五、企业按照规定预收用户代办工程工料款,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根据相关业务部门工程竣工决算所列应收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代办工程收入”科目,应补收的工程价款,在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
七、月终要按照帐款的相关单位、个人和事项,列出余额明细表,做为帐款的补充记录。 |
五、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帐”,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 |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福利费的结余。 |
|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付利润,贷方余额为未支付利润。 |
四、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上级应拨未拨的收支差额款或多交收支差额款,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收支差额款或上级多拨收支差额款。 |
四、年度终了,部、省根据汇总所属收支差额,按规定计算出应上交的收支差额、应上交所得税和应交特种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收支差额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额”科目,经处理后,本科目出现借方余额为所属欠缴收支差额,出现贷方余额时,为所属多缴收支差额。 |
三、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规定应由邮电部和指定直接交纳特种基金的企业,在计算出应交纳的数额时,借记“收支差额分配——应交特种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三、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数。 |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人设置明细帐。 |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余。 |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
三、本科目应按上交资金类别及上级拨入资金项目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并应定期核对拨入、上交款额及余额。 |
年度终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收支差额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
五、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收支差额(未弥补的支差)。 |
七、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企业发生共同费用时,先在本科目汇集,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月终按规定的分摊方法和标准,分配本月发生的共同费用,借记“通信业务成本”、“管理费用”、“材料采购”、“附属生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月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
五、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全数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四、本科目月终不结转,待年度终了时,按年终余额结转“收支差额”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
报表编号 | 报表格式 | 编报日期 |
会邮01表 | 资产负债表 | 季、年报 |
会邮02表 | 损益表 | 季、年报 |
会邮03表 | 财务状况变动表 | 年报 |
会邮02表附表 | 利润分配表 | 年报 |
会邮02表附表 |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 年报 |
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甲 | 乙 | (1) | (2) | 丙 | 丁 | (3) | (4)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1 | 短期借款 | 34 | ||||
短期投资 | 2 | 应付票据 | 35 | ||||
应收票据 | 3 | 应付帐款 | 36 | ||||
应收帐款 | 4 | 预收帐款 | 37 | ||||
其中:用户欠费 | 5 | () | () | 其中:用户预存款 | 38 | () | () |
减:坏帐准备 | 6 | 预收报刊发行费 | 39 | () | () | ||
应收帐款净额 | 7 | 其他应付款 | 40 | ||||
备用金 | 8 | 应付工资 | 41 | ||||
其他应收款 | 9 | 应付福利费 | 42 | ||||
存货 | 10 | 未交税金 | 43 | ||||
其中:材料 | 11 | 未交上级收支差额 | 44 | ||||
| 12 | 未付利润 | 45 | ||||
待摊费用 | 13 | 其他未交款 | 46 |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14 | 预提费用 | 47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 | 50 | |||||
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 | 流动负债合计 | 51 |
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长期投资: | 长期负债: | ||||||
长期投资 | 19 | 长期借款 | 52 | ||||
固定资产: | 应付债券 | 53 | |||||
固定资产原值 | 20 | 长期应付款 | 54 | ||||
减:累计折旧 | 21 | 其他长期负债 | 55 | ||||
固定资产净值 | 22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56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23 | 长期负债合计 | 57 | ||||
在建工程 | 24 | 所有者权益: |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25 | 实收资本 | 58 | ||||
固定资产合计 | 26 | 资本公积 | 59 | ||||
无形及递延资产: | 盈余公积 | 60 | |||||
无形资产 | 27 | 上级拨入资金 | 61 | ||||
递延资产 | 28 | 未分配收支差额 | 62 | ||||
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 | |||||
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 | 30 | ||||||
其他资产: | |||||||
特准储备物资 | 31 | ||||||
32 | |||||||
资产总计 | 33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 |
项目 | 行次 | 本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甲 | 乙 | (1) | (2) |
一、通信业务收入 | 1 | ||
减:通信业务成本 | 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 | ||
二、通信业务收支差额 | 4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5 | ||
减:管理费用 | 6 | ||
财务费用 | 7 | ||
三、营业收支差额 | 8 | ||
加:投资收益 | 9 | ||
营业外收入 | 1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 | ||
12 | |||
四、收支差额总额 | 13 |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 行次 | 金额 | 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 | 行次 | 金额 |
一、流动资金来源: | 一、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 ||||
1.本年收支差额 | 1 | 1.货币资金 | 31 | ||
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 2.短期投资 | 32 | |||
(1)固定资产折旧 | 2 | 3.应收票据 | 33 | ||
(2)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 | 3 | 4.应收帐款净额 | 34 | ||
(3)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 | 4 | 5.营业款结算 | 35 | ||
(4)清理固定资产损失(减收益) | 5 | 6.备用金 | 36 | ||
(5)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 6 | 7.其他应收款 | 37 | ||
小计 | 7 | 8.存货 | 38 | ||
2.其他来源 | 9.待摊费用 | 39 | |||
(1)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 | 8 | 1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 40 | ||
(2)增加长期负债 | 9 | 11.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41 | ||
(3)收回长期投资 | 10 | 12.其他流动资产 | 42 | ||
(4)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 | 11 | 43 | |||
(5)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 | 12 | ||||
(6)资本净增加额 | 13 | ||||
小计 | 14 | ||||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 16 |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 44 |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 行次 | 金额 | 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 | 行次 | 金额 |
二、流动资金运用: | 二、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 ||||
1.收支差额分配 | 1.短期借款 | 45 | |||
(1)应交上级收支差额及应交所得税 | 17 | 2.应付票据 | 46 | ||
(2)提取盈余公积 | 18 | 3.应付帐款 | 47 | ||
(3)应付利润 | 19 | 4.预收帐款 | 48 | ||
(4)应交特种基金 | 20 | 5.其他应付款 | 49 | ||
(5)调减上年收支差额(调增上年收支差 | 21 | 6.应付工资 | 50 | ||
额以“-”号表示) | 7.应付福利费 | 51 | |||
8.未交税金 | 52 | ||||
小计 | 22 | 9.未交上级收支差额 | 53 | ||
2.其他运用: | 10.其他未交款 | 54 | |||
(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 | 23 | 11.未付利润 | 55 | ||
(2)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 24 | 12.预提费用 | 56 | ||
(3)偿还长期负债 | 25 | 1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57 | ||
(4)增加长期投资 | 26 | 14.其他流动负债 | 58 | ||
27 | |||||
小计 | 28 | ||||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 29 |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 59 | ||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 30 |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 60 |
项目 | 行次 | 本年实际 | 上年实际 |
一、利润总额 | 1 | ||
减:应交所得税 | 2 | ||
二、税后利润 | 3 | ||
减:应交特种基金 | 4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5 | ||
上年利润调整 | 6 | ||
减:上年所得税调整 | 7 | ||
三、可供分配的利润 | 8 | ||
加:盈余公积补亏 | 9 | ||
减:提取盈余公积 | 10 | ||
应付利润 | 11 | ||
四、未分配利润 | 12 |
项目 | 行次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主营业务收支差额 |
一、邮政 | 1 | - | |||
二、长途电信 | 2 | - | |||
三、市内电话 | 3 | - | |||
四、其他业务 | 4 | - | |||
一、本表反映企业季末、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本表的资产总计应等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二、本表各项目的年初数,应根据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年末数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口径不一致,应对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年末数按本年度规定作相应调整后,再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并在年度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应收的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各种欠款,包括邮电用户欠款、期末欠交款等款项。本项目应按“应收帐款”和“营业款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企业收取的具有保证金性质的预收用户款,应在“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不得抵减本项目期末余额。
5.“用户欠费”项目,反映期末应向用户收取的邮电使用费。本项目属于“应收帐款”项目的其中数,应根据“应收帐款”的“用户欠费”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作为流动资产的减项,其借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
“应收帐款净额”项目,按“应收帐款”项目的数额减“坏帐准备”项目的数额填列。
7.“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项目,应按各科目期末余额分别填列。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如有借方余额,在“待摊费用”项目反映。
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结存的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各种材料、集邮商品、低值易耗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购”、“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附属生产”、“集邮商品”科目的实际余额合计填列。
“材料”、“集邮商品”两个项目作为“存货”项目的其中数分别反映。其中“材料”项目反映包括在“存货”项目中的通信企业材料的结存数额,该项目应根据通信企业帐内的“在途材料”或“采购材料”、“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其中“集邮商品”项目,反映包括在“存货”项目中的库存集邮商品期末存货成本,该项目应按“集邮商品”科目的余额填列。
9.“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0.“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原价、累计已提折旧及其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及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
1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工程用料结存、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填列。
14.“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需要分期摊销的开办费等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递延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特准储备物资”项目,反映企业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储备的用于防汛、战备等特定用途的物资期末结存成本。本项目应根据“特准储备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和固定资产盘亏分别扣除盘盈、溢余后的净损失。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的实际余额分别填列。如为贷方余额表示溢余,以负数填列。
17.“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余额填列。
18.“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开出的尚未到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余额填列。
19.“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而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0.“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用户预存款和待转以后各期收入的预收报刊发行费及其他预收帐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收帐款”科目的余额填列。
21.“用户预存款”项目和“预收报刊发行费”项目,属于“预收帐款”的其中项目,应根据“预收帐款”科目所属的“用户预存款”、“预收报刊发行费”科目的余额分别填列。
22.“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3.“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应付工资”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本项目以“-”号表示。
24.“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用于职工个人的职工福利费的期末余额。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实际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5.“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余额填列。
26.“未交上级收支差额”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上级的收支差额,包括非纳税义务人的应交所得税、应交特种基金。本项目应按“应交上级收支差额”科目余额填列。报表汇总单位编制本级自身报表时,应与“所属上交收支差额”科目的余额合计填列本项目。
27.“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多付数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教育费附加和邮电部应交的特种基金。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填列(多交数以“-”号填列)。
29.“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付出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
30.“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中将于1
3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的期限在
3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余额减去已列入“1
33.“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1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余额减去已列入“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中的有关数额后的余额分析填列。
34.“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包括“特准储备基金”等其他长期负债应根据“特准储备基金”等科目的余额填列。
35 “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填列。
36.“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应根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填列。
37.“上级拨入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投资扣除累计已交折旧后的实际占用资金的净额。企业应根据“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余额减去“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当“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余额大于“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余额时以“-”号表示。汇总后该项目数额应与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的“拨付所属资金”的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38.“未分配收支差额”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累计未分配的收支差额。本项目应根据“收支差额分配”科目的余额填列。
39.本表资产统计=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其他资产
40.本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汇总附属企业报表时,应按各相同项目分别汇总,如遇项目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同性质的项目汇总。
一、本表反映企业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止财务收支累计完成情况和收支差额完成情况。
二、本表“本期数”栏,按本期完成数分项填列;本年累计数栏,按本年年初至报告期累计完成数填列。
1.“通信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包括邮政收入、长途电信收入、市内电话收入。本项目按“通信业务收入”科目累计数填列。
2.“通信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包括邮政专业、长途电信专业、市内电话专业成本。本项目应按“通信业务成本”科目的累计数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本项目应按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累计数填列。
4.“通信业务收支差额”项目,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支差额。本项目数应按本表“通信业务收入”项目的数额减去“通信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数额后的填列。支差以“-”表示。
5.“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其他业务的经营成果。本项目应按“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累计数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累计数后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表示亏损,以“-”号表示。
6.“管理费用”项目和“财务费用”项目,按“管理费用”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的累计数分别填列。
7.“营业收支差额”项目,反映通信业务实现的经营成果。本项目应按“通信业务收支差额”项目加“其他业务利润”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差额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净收益。本项目按“投资收益”科目的累计数填列。
9.“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累计数分别填列。
10.“收支差额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收支差额总和。本项目应按本表“营业收支差额”项目的数额,加“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数额,减“营业外支出”项目数额后的差额填列。支差以“-”号表示。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以及各项流动资金的增加和减少情况。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右方反映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减情况。左方流动资金来源合计数与运用合计数的差额等于右方流动资产增减净额与流动负债增减净额的差额。正差表示当年流动资金净增加额,负差表示当年流动资金净减少额。
本表右方各项流动资产和各项流动负债的增加(或减少)数,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项目的年末数减年初数后的差额计算填列。
1.“本年收支差额”项目,根据“损益表”中的“收支差额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实际数”栏的数额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反映虽影响企业收支差额(或利润)的减少但并不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本年提取的折旧,本项目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摊入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4.“固定资产盘亏”项目,反映企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固定资产盘亏扣除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收的固定资产盘盈后的净损失(或净收益)。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项目的发生额减去“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固定资产盘盈项目发生额后的差额填列,盘盈大于盘亏的差额以“-”号表示。
5.“清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因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发生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的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扣除处理固定资产清理收益后的差额填列,收益大于损失的差额以“-”号表示。
6“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项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项目中的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有关明细科目发生数填列。
7.“固定资产清理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变价收入、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资产损失而向过失人或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扣除借方发生的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填列,清理费用大于收入的以“-”表示。
8.“增加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长期负债累计增加数。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企业年度内归还长期负债累计数,应在本表“偿还长期负债”项目单独填列,不从本项目数字内扣除,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从本项目数字内扣除后在“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部分单列项目反映。
9.“收回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收回的长期投资累计数,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年度内企业增加长期投资应在本表“增加长期投资”项目单独反映,不从本项目数字内扣除。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部分单列项目反映,在填列“增加长期投资”项目时,应按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0.“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项目和“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项目,分别反映年度内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累计数。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方发生额有关数字与“累计折旧”、“长期投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有关数字分析填列。
11.“资本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的资本累计数。应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上级拨入资金”及“拨付所属资金”(作减项)科目年末余额与年初余额差额的合计数填列。
14.“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从当年财务成果中已分配的应付投资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收支差额分配”科目所属“应付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填列。
15.“应交特种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财政的特种基金。本项目应根据“收支差额分配”科目所属“应交特种基金”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上述收支差额分配各项目均不包括调增调减上年收支差额相应调整的收支差额分配数。
16.“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固定资产(本项目不包括盘盈的固定资产,但应抵销本年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净值)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建造固定资产而支出的资金累计数,包括收回长期投资增加的固定资产净值。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7.“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累计数。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特准储备物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8.“偿还长期负债”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9.“增加长期投资”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借款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邮电部所辖邮电通信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应按内部报表“所得税及企业留存收益计算表”(会邮02
一、本表反映企业各项主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以及实现收支差额的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通信业务收入”、“通信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计算填列。
三、如企业其他业务比较稳定,收入、支出、利润数额较大的,也可视作主营业务,在表中增列项目予以反映。
四、表中设有“主营业务费用”栏目,是指工业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所发生的“产品销售费用”,目前邮电通信企业可以不填,故将这一栏划掉。
附录: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贷:实收资本(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