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废止 | 【颁布日期】 | 1992-12-30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1993-07-01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会字〔1992〕69号 |
【首选类别】 | 会计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企业会计准则 |
顺序号
二、负债类 31 201
三、所有者权益类 47 301 实收资本 48
四、损益类 52 501 商品销售收入 53
附注: 一、上列会计科目,企业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 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企业有调进外汇业务的,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2.企业如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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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表
其中:留成外汇额度_____美元。一、商品销售收入 1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2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3 减:商品销售成本 4 经营费用 5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 二、商品销售利润 10 加:代购代销收入 11 三、主营业务利润 14 加:其他业务利润 15 减:管理费用 16 财务费用 17 汇兑损失 18 四、营业利润 20 加:投资收益 21 营业外收入 22 减:营业外支出 23 五、利润总额 25 补充资料:企业自有外汇额度______美元;
财务状况变动表
续表: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一、流动资金来源: 一、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1.本年利润 1 1.货币资金 41 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2.短期投资 42 (1)固定资产折旧 2 3.应收票据 43 (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 3 4.应收帐款净额 44 (3)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 4 5.预付帐款 45 (4)清理固定资产损失(减收益) 5 6.其他应收款 46 (5)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6 7.存货净额 47 小 计 12 8.待转其他业务支出 48 2.其他来源: 9.待摊费用 49 (1)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 13 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50 (2)增加长期负债 14 11.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51 (3)收回长期投资 15 12.其他流动资产 52 (4)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 16 (5)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 17 (6)资本净增加额(减少资本以“-”号表示) 18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53 小 计 22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23
利润分配表 会商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二、流动资金运用: 二、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54 1.利润分配: 1.短期借款 55 (1)应交所得税 24 2.应付票据 56 (2)提取盈余公积(用盈余公积补亏以“-” 3.应付帐款 57 号表示) 25 4.预收帐款 58 (3)应付利润 26 5.其他应付款 59 (4)应交特种基金 27 6.应付工资 60 28 7.应付福利费 61 小 计 2.其他运用: 32 8.未交税金 62 (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 9.未付利润 63 (2)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33 10.其他未交款 64 (3)偿还长期负债 34 11.预提费用 65 (4)增加长期投资 35 12.其他流动负债 66 36 13.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小 计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38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39 4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9 70
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 上年实际 一、利润总额 1 减:应交所得税 2 二、税后利润 3 减:应交特种基金 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 上年利润调整(减少上年利润以“-”号表示) 6 减:上年所得税调整 7 三、可供分配的利润 8 加:盈余公积补亏 9 减:提取盈余公积 10 应付利润 11 四、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以“-”号表示) 12
代理出口销售总额 ____元。商品销 人民币 美元 人民币 美元 商品品名 1 或类别 2 3 4 . . . 补充资料:代理进口销售总额 ____元;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1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项”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付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帐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出租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商品的进价和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在途商品、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以及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和特准储备物资。本项目应根据“商品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准备”“加工商品”“出租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 9.“待转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加工、装配、修理、运输等业务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其中,“利润总额”项目应反映上年“利润总额”项目加、减“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后的数字,“应交所得税”项目应反映上年“应交所得税”项目加、减“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后的数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 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损益表”上“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利润应交的所得税。 3.“应交特种基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 4.“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如因某种原因需要对上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的,调整数应在本表“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单独反映,不调整本项目的数字,其中,调整增加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还应在“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单独反映;如为调减利润冲抵的所得税,用“-”号反映。 5.“盈余公积补亏”项目,反映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 6.“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 7.“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附: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目录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