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时 效 性】 |
废止 |
【颁布日期】 |
1992-06-23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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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会字〔1992〕25号 |
【首选类别】 |
会计管理 |
【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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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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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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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使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现随文发给你们,请转发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自1992年7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5年4月24日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附件: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