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新政办发〔2020〕21号 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两张网”保障林果业实有价值 和流通领域健康运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 区有关部门: 为加快“两张网”建设,保障林果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 组织制定了《进一步完善“两张网”保障林果业实有价值和流通领域健 康运作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1— “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两张网”建设的重大意义, 对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落实,为促进自治区林果业健康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 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 成加快完善“两张网”的工作合力,织密织好疆内疆外“两张网”,为 提升疆内林果产品收购质量、扩大疆外销售市场继续努力。 三、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促指导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负责、发挥作用,坚决杜绝不担当、不落实、 不执行的问题。各牵头单位既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也要发挥 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工作推进慢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提醒,对 工作不重视的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各地要在自治区有 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切实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两张 网”建设,有力保障自治区林果业快速健康高质高效发展。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进一步完善“两张网”保障林果业实有价值 和流通领域健康运作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林果产品疆内收购、疆外销售“两张网”,切实保 障林果业实有价值和流通领域健康运作,推动全区林果业高质量 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 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 党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3+3+ 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以 加工转化、冷链物流、品牌建设、电商销售、政策保障、市场开发等 为重要抓手,共同推进林果产品疆内疆外收购、销售“两张网”建 设,保障林果业实有价值和流通领域健康运作,促进农业提质增 效、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致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打造好品牌、形成好龙头、发挥好优势、带动好发展”的 总体部署,推动林果产品销售网点、仓储加工中心建设,构建完善 的林果产品营销网络,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线上线下、疆内疆外林果 产品销售格局;培育壮大林果龙头企业,提高果品加工转化能力和 —3— 水平,带动林果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底,重点支持新疆果 业集团新建、改造销售网点1000家以上,企业销售总额突破100 亿元(其中林果占70%),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果品市场推广力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办展 要求,突破定式,大胆创新,将80%的工作放在会前,筹备办好第 三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第十一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 易会、2020年新疆名优特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将三大展会打造成 为宣传新疆林果产品的重要窗口和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采购 商邀约、媒体宣传、签约洽谈、专场推介等活动,同时采取线上展会 形式,加强展销推介,提高新疆优质林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草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供 销社 (二)加快产销两地市场建设。在林果主产区加快建设与基地 生产相衔接的果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着力打造集收购、加工、贮 藏、保鲜、运输、销售、配送、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完备的现代果品 市场流通、销售服务体系。支持新疆果业集团续建和田核桃红枣 批发市场及仓储、加工、交易集配中心项目,建设经营设施7万平 方米。构建县、乡、村三级收购服务网络,开展林果产品托市收购、 保底收购、交易撮合、第三方支付、助农小额贷款等一系列综合性 市场服务,稳定林果产品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搭建疆外 —4— 销售网络,持续拓展商超销售渠道,巩固中石化易捷便利店销售 网,扩大中石油和中国电信销售网,开辟商超及便利店渠道,实现 新疆果品产区与内地密集消费市场衔接。 牵头单位:自治区供销社 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国资委、林草局 (三)扎实推进实施“百城千店”工程。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十 城百店”经验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94号),充分发挥政府 引导、行业厅局配合、援疆前指和后方、受援地协调联动作用,按照 “一省一策”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进一步拓展新疆林果产品内 地市场。支持各受援地协调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开展多种形式 的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协调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争取援疆省市 政府高位推动,一个援疆省市对接一个主销城市、落地一个核心营 销网点,争取援疆省市在省会城市建立林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 发挥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易市场新疆馆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宣 传、推介、营销新疆林果产品。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草局、供销社 (四)加快果品加工转化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 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147号),重点 抓好果品初精深加工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林果加工龙头企业引进 先进生产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清洗、烘干、分级、包装等生产 线。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和“卫星工厂”经营模 式,促进果品的初级加工生产。积极引进央企、国企等有实力的企 —5— 业发展果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国有企业在南疆 产业布局,提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 需要,发展红枣、核桃等产品的制粉、制汁、制酱、功能性成分提取、 药食同源等精深加工产品。以残次果、等外果的加工转化为重点, 加大与科技研发机构合作力度,开发适销对路的系列产品。充分 利用果皮、油粕、果核、果渣等加工附产物,提高原料利用率,建立 完整的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 局、林草局、供销社 (五)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关于促进物流业发 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8〕15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 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26 号),以打造疆内外便捷冷链物流链条为目标,提高林果预冷、仓 储、冷链物流、分拣、加工、包装等一体化集配设施设备支持力度, 加快建设特色林果产品产地、流通领域和销售终端冷链物流体系。 加快推进林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藏等设施建设,加强面向 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节 能冷库、冷藏运输车和冷藏集装箱等设施设备。积极推动葡萄、香 梨、鲜杏等果品冷藏保鲜技术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引进专业化 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新建或改造一批冷链物流园区。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 —6— 局、林草局、供销社 (六)加强林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林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 和保护机制,加大林果业商标产品开发力度,发展一批传统林果产 品品牌,做强一批同类林果产品品牌形成区域名牌,培育一定数量 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形成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林果产 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龙头企业品牌,大幅提高品牌 产值和市场占有率。依托《新疆农业品牌目录》查询、推荐系统和 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大新疆品牌企业及其产品的宣 传力度,形成新疆林果“名片”。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新疆 林果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培育名 牌、发展名牌、推介品牌、保护名牌”的良好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七)强化林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进一步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 淘宝、京东、云集、快手等第三方平台合作,有效衔接产需信息,通 过线下发布会、线上网红直播、抖音、专属果园打造、农旅结合等营 销传播方式,挖掘消费流量渠道价值。依托新疆果业集团在阿克 苏、叶城、伽师、鄯善4个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核桃、红 枣、苹果、香梨、新梅、葡萄等六大单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服 务。利用南疆四地州22个贫困县建成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项目,开展果品销售。以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及地州级电子交 易市场电商运营平台物流配送中心为依托,大力推进全区果品电 —7— 子商务平台体系建设,广泛推广“互联网+林果产品”电子商务营 销模式。 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草局、供销社 四、主要措施 (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 策,鼓励领办、创办的林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小微企业增添产地 初步干燥、分级分拣、初级包装、储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提升林果产 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产地损失。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扶持林 果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植大户建设烘干、分级包装、直供 直销等设施,引导林果专业合作社发展果品加工流通,分享加工增 值收益。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以林果产品加工为核心纽带,采 取土地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建立生产原料基地,通过“龙头企 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形成果品“产+销”产业链发展模式。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草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商务厅、供销社 (二)充分利用援疆机制,拓宽内地销售市场。引导各受援地 和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 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援疆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开拓销售市 场,总结推广“大仓东移”“十城百店”“双线九进”等成功经验,帮扶 受援地更新经营理念、打造产品品牌、丰富营销渠道、拓展内地市 场。推动受援地与对口援疆省市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积极推 介新疆林果产品进入援疆省市团购等供应体系,争取援疆省市支 —8— 持新疆林果产品进入当地销售网络,加大与有意愿、符合条件的营 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切实发挥好新疆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 公司在市场推广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林草局、供 销社 (三)完善和实施好配套政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 加工业金融支持政策。培养农业产业化实用人才,积极培育行业 组织。在托市收购工作中,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南疆林果收购 贷款的支持力度,保障资金供应。完善托市收购机制,形成“托市 收购+订单+保险+期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模式,降低市场风 险。积极开发建设新疆林果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产品数据 库和溯源信息平台,建立产销紧密衔接、长期稳定的流通渠道。 牵头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中国银保监会 新疆监管局、自治区供销社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 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适当予以倾斜,全 力支持和参与“两张网”建设。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 用,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加 强与牵头部门的沟通交流,切实把“两张网”建设工作中的各项任 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9— (二)强化政策保障。用好现有专项资金政策,加大收购农产 品贴息贷款补贴和林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 大对林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把林果业贷 款纳入政策性贷款范围,增加中长期贷款,为林果产品生产、收购、 加工、流通、冷链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三)加强林果宣传推介。统筹疆内主流媒体,协调援疆省市 资源和中央公益宣传资源,将新疆优质林果作为公益内容,安排在 黄金时段进行免费宣传;协调在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 主页免费推送新疆林果宣传广告;在内地省市机场、高铁站开辟宣 传新疆林果的公益广告宣传版面。利用国内外各类展会、交易会等 平台,深入广泛宣传、推介、展示新疆林果产品,扩大新疆林果产品 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打造新疆果品香飘四季的“金字招牌”。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农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7日印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