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件 新政发〔2021〕21号 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调整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 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各档标准及适用区 域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 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分 四个档次,即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见附表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 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0元、 17.0元、16.2元、15.4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一金”,见附 表2)。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 按不低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 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 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 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 工资标准。 六、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 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通知 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本标准适用于我区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依照本通知标准执行。 八、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 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 要坚决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城市参照与其相邻的县(市)最 低工资标准纳入自治区发布范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于 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附表: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 附表1: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地区名称最低工资标准 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900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石 河子市、五家渠市1700 高昌区、鄯善县、伊州区、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 萨克自治县、乌苏市、沙湾市、库尔勒市、若羌县、阿克 苏市、库车市、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 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 巴楚县、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新星市 1620 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伊宁市、奎 屯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塔城市、额敏 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 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乐市、 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 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 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 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 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察布查尔锡 伯自治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托里县、裕民 县、可克达拉市、双河市、胡杨河市、北屯市、昆玉市 1540 —4— 附表2: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元/小时 地区名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9.0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沙湾市、 石河子市、五家渠市 17.0 高昌区、鄯善县、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察布查尔 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乌苏市、库尔 勒市、若羌县、阿克苏市、库车市、喀什市、疏附县、 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 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图木舒克市、阿拉尔 市、铁门关市、可克达拉市、胡杨河市 16.2 托克逊县、伊州区、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阿 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 县、吉木乃县、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 犁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 湖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 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 恰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 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 县、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 古自治县、双河市、北屯市、昆玉市、新星市 15.4 —5—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高法院,检 察院,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军区,中央 驻疆各单位,各新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