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9-05-20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金〔2009〕41号 |
【首选类别】 | 金融财务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