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7-07-18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2007-07-18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综〔2007〕45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07]45号

司法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完成监狱布局调整的要求,缓解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建设中的资金不足,现就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收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绿化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精神,免收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免收的具体收费项目,并于2007101将公布目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上述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101231日。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督促有关收费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