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7-03-20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关税〔2007〕36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0613),经审核,同意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为“十一五”期间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单位,享受相关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北京中煤大地技术开发公司于200611日至20061231日进口的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见附件1)所需物资(见附件2),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12006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

      2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

附件2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序号税则号列

(HS2006)货品名称进口数量187052000钻探车1290328090泥浆泵自动停泵装置1385253010鹰眼井下视像仪1490318090钻井记录仪1590158000井深记录仪1684212990泥浆气体分离器1784122990井下可调式弯壳体马达2890158000无线随钻测斜定向仪器1984314310柔性钻杆

同向双弯头

螺杆马达

螺旋钻铤1000

2

2

21084671100

84671900动力钳

动力卡瓦1

11284671100套管钳21384122990井下纠斜马达11484314310斜向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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