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的通知

【时 效 性】 失效 【颁布日期】 2007-02-13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金〔2007〕10号
【首选类别】 金融财务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中央有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2006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印发给你们填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填报。

二、金融企业应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表编制说明和要求认真填报本表,填报数据应与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数据衔接一致。表中各项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客观因素是确认企业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重要依据,金融企业应在认真分析和核实的基础上填报,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表的软件参数另行下发,金融企业要严格按照软件规定要求进行录入、审核、汇总。

四、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完成本表填报并经审核无误后,按照《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并附审计报告及数据软盘(含汇总和单户数据)一式一份,于2007515日前报送财政部(金融司)

五、各省(市、区)财政厅()完成本表汇总并经审核无误后,于2007515日前将数据软盘(含汇总和单户数据)和情况说明报送财政部(金融司)

附件:1 2006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2 2006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附件2

2006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填报。

二、主要内容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主要反映金融企业年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三、编制方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根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分析编制。各项客观因素按实际影响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填列。

四、有关指标解释

(一)各栏指标的填列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各栏反映金融企业中国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国有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公积、国有盈余公积、国有未分配利润、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上年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反映金融企业上年年末属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各项之和。其中调整增加和减少额应分别列示并在编报说明中注明原因。

2、“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分别反映年初、年末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之和。

3、“国家投资”:反映年度内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家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本企业(单位)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出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5、“资产评估”: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6、“清产核资”: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7、“产权界定”: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8、“税收政策”: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而增加的国有资本。 

9、“资本(股票)溢价”: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由于资本(股票)溢价而影响国有权益增减变动的数额。

10、“会计调整”:反映金融企业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重大变更、会计差错调整等原因,导致金融企业年度内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动而增加、减少的国有资本。

11、“政策性亏损”: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形成亏损并经财政部门认定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12、“不可抗力”: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13、“其他客观因素”:反映金融企业除上述所列客观增减因素以外的,经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客观因素而增加、减少的国有资本。例如,国有股权比例变动对国有股权益的影响,对于曾发行股票的金融企业,股票溢价是客观增加因素,同时因股票发行对年初国有股权益的稀释应作为客观减少因素;金融企业不可控的国有股东减持因素,确认为客观减少因素;金融企业年中分配股息红利,确认为客观减少因素;金融企业接受捐赠,确认为客观增加因素。

(三)分析指标计算公式

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

净资产中含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为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在指标计算中扣除净资产中的公允价值变动,下同。

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

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证券公司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下同。

3、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

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

8、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

9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余额×100%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不良贷款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10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拨备覆盖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11、认可资产率=认可资产/资产总额×100

其中:认可资产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考核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认可,纳入偿付能力额度计算的资产。

12、应收账款比率=(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资产总计×100

13、净资本与风险准备比率=期末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100

其中: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因目前净资本计算只能涉及单体公司,因此涉及证券公司净资本指标的,需用母公司数据。

证券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计算各项风险资本准备。目前,证券公司提取六项风险准备之和,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14、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100

15、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

其中:资本扣除项=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资本投资+对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16、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

其中:核心资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

核心资本扣除项=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资本投资+对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50+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

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17、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100%

其中:实际资本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

认可负债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考核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认可,纳入偿付能力额度计算的负债。

最低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应具备的偿付能力的最低限额数。

18净资本负债率=期末净资本/期末负债×100

其中: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19、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其中:资产指自身资产,不含代买卖证券款对应的资产;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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