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单位2007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6-12-06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库〔2006〕102号
【首选类别】 国库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党中央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要求

2007年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的一年,各部门应当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领导,总结改革经验,深化推进改革。目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在160多个中央预算部门实施,但改革进展仍不平衡,一些资金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一些基层预算单位尚未实施改革,操作中还存在一些过渡性措施,等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尽快全面规范实施改革。要继续扩大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范围,基层预算单位尚未全面实施改革的部门,要按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原则上要将改革实施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继续规范改革操作,及时做好范围划分工作,努力扩大实施改革的资金范围,认真编制用款计划,规范资金支付方式。要继续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已经实施改革的单位,特别是一级预算单位,要尽快实现单位财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取消改革的过渡性措施,并继续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改革的各项目标。

二、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及支付方式

(一)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中央部门原则上将改革实施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

(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年度财政投资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工程采购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零星支出除外);在京中央单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支出中单项采购支出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物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中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离退休费。此外,能够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转移性支出,包括拨付有关企业的补贴等。

(三)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2007年财政拨款中,除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规定暂按原渠道支付的资金外,原则上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四)政府性基金的支付方式。政府性基金2007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具体事项财政部将另行通知。

(五)暂按原渠道支付的资金范围。预算外支出暂按原渠道支付。

三、时间要求

(一)2007年“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根据“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以司局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向财政部(国库司和部门预算管理司)报送《******(部门)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议表》)备案,并根据备案的《建议表》编报用款计划。

(二)2007年部门预算正式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根据正式部门预算数调整划分范围情况,并按“一下”范围划分报文格式,向财政部(国库司和部门预算管理司)报送《建议表》。

(三)收到按正式部门预算数编报的《建议表》后,财政部(国库司商部门预算管理司)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同意的《建议表》以“财办库”文件形式批复。

(四)年度预算执行中有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调整预算文件确定的资金支付方式编报用款计划。调整预算文件未规定支付方式的,应在编报该项资金用款计划之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自行确定支付方式,并报财政部(国库司)审查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范围划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报《建议表》。不按规定时间编报的,财政部将视具体情况暂缓或停止批复部门用款计划。

(二)按照本通知规定有新增基层预算单位的部门,应当抓紧做好新增单位代理银行选择、软件安装、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部(国库司)报送《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

(三)财政部拨付有关代编预算中央企业的财政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位不需要编报《建议表》和用款计划(有财政安排基本支出的企业仍按规定报送用款计划)。特此通知。

附件:

******(部门)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

 

一、填报说明

(一)应填报的预算单位范围。

本表格由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除外)组织填报,各部门所属应当在2007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独立核算的各级基层预算单位,都要在建议表中反映。2007年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二)应填报的资金范围。

各中央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均应在建议表中反映。包括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外专项支出、政府性基金,以及所得税退税等纳入部门预算的收入退库项目。对不同性质和用途的资金,按照规定的范围划分原则,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三)具体填写方法。

1.建议表的标题为“******(部门)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其中“******(部门)”填写部门的规范全称,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

2.“按 核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一下'预算控制数核定”或“按正式部门预算数核定”。

3.填写的预算数(预算控制数)单位为万元,中间加千字节分隔符,如:2416000.4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注意合计的总数要与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预算控制数)一致。

4.“序号”栏中按每个基层预算单位自然排序填写,从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编起。

5.“预算单位名称”栏中,“******合计”,表示中央部门全系统的预算数(预算控制数)、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数等的合计数;******”填写部门名称全称;******本级合计”,表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合计数,这里将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本级支出作为一个基层预算单位,不包含下级预算单位资金;“二级单位合计”表示实施改革的所有二级预算单位有关合计数,不包括三级和三级以下预算单位的资金(即合计数层层独立);三、四级等单位格式和填写方法依此类推。

6.“2007年预算构成”栏中:

1)“预算科目编码和名称”:应严格比照财政部制发的《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填写,注意与以前年度收支科目的变动以及与一些习惯口头说法的差异。如“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不能写成“2080503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

2)“项目名称和编码”:对所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码由财政部国库司统一分配,对新增项目预算单位无需填写该信息,延续项目填写往年财政部已经分配的项目名称和编码。每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在建议表中单列一行反映(包括财政统发的工资性支出);对于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不需要填写项目名称和编码,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即可。另外,如果一个项级预算科目下既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又有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逐项逐行填列,将其余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单列一行汇总填写。

3)“预算数(预算控制数)”:填写预算细化后对应每个预算科目功能分类的预算数或预算控制数。第一次上报范围划分建议时按财政部下达的“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编报,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部门预算数编报。

7.“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分别填写。

8.“财政直接支付建议范围”:填写按规定要求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每个项目的具体数额,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此栏不需要填写。

9.“财政授权支付建议范围”:比照财政直接支付要求填写。10.按规定暂按原渠道拨付的资金的填写方法:

将相应科目对应的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下的“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两个单元格合并,填写“暂按原渠道拨付”字样并居中。注意不要在合计栏中的“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中反映,也不要在表格中另外增加一列。

11.预算科目应直接在一行中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没有项级科目的,填写到款级科目,不要按类、款、项逐级逐行分解填写。

12.除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需合计数外,其他基层预算单位无需统计每个单位的合计数。

13.没有实施改革或不具备实施改革条件的单位,不在本表中反映。开设特设专户的单位,需要在本表中反映,并在单位名称前加“*”做为标志符。

二、注意事项

1.预算单位报送建议表时须正式行文(文号、印章齐全),将建议表作为来函附件报送。2007年按“一下”预算控制数报送建议表和按正式部门预算数报送建议表,均以司(局)文件形式向财政部国库司行文(抄送部门预算管理司)。

2.报送的文件要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二者的数据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一式两份,一份送国库司(含软盘),一份送部门预算管理司;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均应设置为A4页面,电子文档应当用Excel表格编制。

3.建议表中相关数字的勾稽关系为:

1)按单位合计栏:

*****合计=*****本级合计+二级单位合计+三级单位合计+……(四级和四级以下)。

2)(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按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合计栏:*****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数合计=*****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数合计+*****二级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数合计+……。

3)(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按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合计栏:*****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数合计=*****本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数合计+*****二级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数合计+……。

4)总合计数=部门合计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数合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数合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原渠道拨付资金数合计。

4.请各中央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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