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6-08-21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税〔2006〕74号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
为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现将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煤炭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利用的塌陷地,自
二、《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