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1-09-10 |
【颁布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国税函〔2001〕692号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近接教育部来函,称由教育部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主办、中国科协承办“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奖励全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初中、高中、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近年来完成的优秀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项目。该项奖励活动设一等奖5
一、为了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蓬勃发展,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和申报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同意对学校取得的上述奖金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税的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