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1-05-18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01-01-01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金〔2001〕127号 |
【首选类别】 | 会计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