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62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2-01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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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200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维吾尔、哈萨克语文信息资源
建设与共享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维吾尔、哈萨克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的项目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维吾尔、哈萨克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逯新华(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厅长)
成员:斯迪克·买斯依提(自治区民语委主任)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依德力希·哈衣沙(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晏果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语委。
办公室主任:逯新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斯迪克·买斯依提(兼)
买买提·艾力(自治区民语委原主任、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