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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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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2018_04_17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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