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353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2-25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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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5〕8号
关于表彰2014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扎实推动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
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3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以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实现2015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4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2014年度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2.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
8.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9.吐鲁番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10.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12.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
1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14.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15.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16.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17.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
18.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19.阿克苏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喀什地区经信委煤炭科
21.伊宁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2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安全监理站
23.石河子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4.阿克苏地区农机局
25.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26.塔城地区沙湾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7.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29.新疆艺术学院
30.新疆艺术剧院人民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