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691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1-19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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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5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公益林区划界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尼加提·马合木提(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马建国(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成员:侯翠花(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吴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赵新春(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赵乐诗(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学东(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李洪运(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谢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审核、检查、验收、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
办公室主任:樊新民(自治区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站长)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