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6002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6-09-1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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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24号
关于转发2016年新疆农产品市场开拓系列展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新疆农产品市场开拓战略,今年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新疆中展新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将继续在北京、广州、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举办新疆农产品系列展销活动。
现将《第七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方案》、《2016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2016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工作方案》、《2016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活动方案》、《2016新疆优质农产品全国广播促销大行动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20日
第七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方案
自治区农业厅
一、展会名称
第七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以下简称“交易会”)。
二、展会主题及目标
以“绿色新疆、品质农业”为主题,采取市场化办展模式,大力宣传展示和推介一批新疆品牌农产品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着力打造新疆农产品“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4—18日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
四、交易会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二)支持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北京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农业展览馆、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援疆和田前线指挥部、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和田地区行署
(四)执行单位:新疆中展新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五、参展单位及产品
(一)参展单位:区内14个地(州、市)农业局组织本地企业参展。
(二)参展企业:国家、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三)参展产品: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新疆农业名牌产品认定并经过包装的新疆特色农产品、干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
六、展会区划布局
(一)交易会新闻发布会。2016年10月7日(周五)在北京市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北侧多功能厅举办交易会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和北京市主要媒体参加。
(二)交易会产品展示销售。本届交易会产品展示销售区设在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2016年10月12—13日搭建展位,共搭建展位120个左右;展位搭建由交易会组委会及展会执行单位负责,由企业认购后展销产品;10月14—18日为展示销售期,共5天。
(三)交易会启动仪式。2016年10月14日(周五)上午在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门前,举办交易会启动仪式。
七、展位收费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共搭建120个左右展示销售展位,需收取展位使用费,由各参展企业认购。
八、组织机构
(一)成立交易会组委会。组委会由自治区农业厅、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农业展览馆、北京市农委、北京市农业局、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二)成立交易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艾克拜尔·吾甫尔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农业展览馆、北京市农业局、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和田地区行署、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各一位领导担任。
(三)成立具体工作小组。由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综合协调组、现场服务组、宣传组、招商招展组、接待组、安保组六个工作组,负责交易会的各项具体事务。
九、重大活动
(一)交易会新闻发布会及销售启动仪式;
(二)农产品电商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专题推介会;
(四)贸易成交签约仪式暨总结大会。
十、筹备工作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10月10日前)。1.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公安局报批交易会,取得同意举办手续。2.制定参展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协调各方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自治区筹备工作会议。3.组织开展参展企业招商,完成展区设计方案,落实展位分配,制定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和预案。4.在北京召开交易会新闻发布会。5.开展交易会宣传和推介。
(二)布展和审核阶段(10月10日-13日)。1.完成各企业产品的进京、检验和入库工作,展位搭建的监督和验收,各展位产品的摆放。2.召开各展团领导和参展企业参加的交易会预备会,对产品质量、安全保卫、消防、突发事件处置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举办及总结阶段(10月14日-18日)。1.组织好展会各项活动和安全保卫工作。2.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全程报道。3.做好组织协调、统计上报、质量监督。4.召开农产品电商工作经验交流会。5.召开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专题推介会。6.做好撤展和工作总结。
十一、展会质量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展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36号)要求,加强展会监督管理,强化展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倒卖、转租展位行为,提升展会质量声誉。
(一)参展采取自愿原则,实行参展申报审批制度,参展企业需向地(州、市)农业局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地(州、市)为单位组织推荐,由承办单位颁发参展许可证后方可参展。参展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到会参展,不允许经销商代替参展,参展企业须与当地农业局签订《参展承诺函》。
(二)所有参展企业(产品)应是《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中的企业(产品)或由地(州)、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厅局质量信誉担保的企业(产品)。严格落实《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凡是经调查认定有倒卖展位、缺斤短两、虚标价格、销售假冒伪劣或未登记商品等行为,导致消费者投诉率高、严重损害新疆农产品形象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处罚和在媒体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拼展组展、倒卖展位、展品与申报书名称不符的,坚决查封、严肃处理。
(三)展会实行组委会、地(州、市)两级展会质量巡查制度。展会组委会负责展会全程质量监管,地(州、市)负责本地参展企业(产品)质量巡查监管。展会期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组委会和各地的质量监管工作进行抽查。
十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异常艰巨。本届交易会作为我区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的重要抓手,已成为传递政策、宣传成就、促进贸易、服务市场、引导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平台。各地(州、市)要充分认识本届交易会的重要意义和特殊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把本地的优秀企业、合作组织和地方国营农场组织起来,积极参展参销。
(二)务实创新,增强交易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各地(州、市)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办展要求,突破定式,大胆创新,在组展招展、活动设计、营销推广等方面,积极探索多样化参展模式,充分发挥各自展团优势,广泛动员本地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参展。同时,积极利用各自援疆省市招展招商的有利条件,邀请更多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现场参与,进一步提升交易会社会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确保交易会筹办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州、市)要及时成立筹备工作组,安排专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做好职责分工,并及时与交易会组委会做好沟通和联动,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
(四)其他。请各地(州、市)务必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本地组织展会的农业局领导姓名、职务及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参展企业名单及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一并告知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联系人:董海丽、沙马提联系电话:0991-28227050991-852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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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
自治区林业厅
为充分展示我区特色林果产业优势,通过强基础、促内联、拓域外、探融合、创品牌,进一步巩固和拓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在珠三角、华南地区及东南亚区域的外销市场,不断提升我区特色林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与国家林业局合作,在广州市举办“2016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现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展会名称
2016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
二、展会时间
2016年11月9—13日,共5天,其中:11月9—10日为特装及布展时间,11月11—13日为产品展示销售时间。
三、展会主题及目标
以“绿色新疆、林果飘香”为主题,实现“突出绿色、展示成果、拓展市场、合作共赢”的目标。
四、展会地点
广州市新港东路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16.3号馆。
五、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协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发改委(援疆办)、财政厅、工商联、农业厅、商务厅、供销社、农业产业化局,喀什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承办单位:自治区林果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展会组织机构
自治区成立“2016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组委会,负责展会筹备及组织协调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具体负责日常的筹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曹志文、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艾山江·艾合买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东升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发改委(援疆办)、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联、供销社、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等。
七、展销产品及项目
展销产品:新疆各类特色干鲜果品、特色农产品以及精深加工产品,沙产业产品、木材加工产品、花卉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森林旅游产品,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行业相关传媒、农产品电商、互联网销售运营商的林果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
参展项目:林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林果基地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储藏及加工转化项目、林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农产品)出口贸易及电子商务平台运营项目、森林旅游项目等。
八、参展单位
全区各地(州、市)林果业主管单位、新疆名优特林果产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示范社,林果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林果机械生产经销企业,林果产品(农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电商企业等。
九、展会功能区划
展会总面积约4000-5000平方米。分为重点展示区、综合展销区、洽谈签约和电商交易区。
(一)重点展示区。面积500-1000平方米,展区装饰由组委会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突出展示新疆特色林果12个主栽树种产品及产地特色、品牌形象,具有代表性的新疆特色林果业重点龙头企业。
(二)综合展销区。面积3000平方米,展位由组委会统一规划、按标准设计搭建,以地(州、市)为单位,集中当地林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展示销售,主要以展销荣获国家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以及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林果产品(农产品),重点突出各地的地方特色产品以及林果新技术、新产品等。
(三)洽谈签约和电商交易区。面积500-1000平方米,展位由组委会统一规划、设计搭建,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洽谈、专场宣传推介、电商展示交易、签约仪式等。
十、主要活动安排
(一)宣传推介报道。邀请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绿色时报、广东省和新疆的主流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媒体对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对新疆特色林果品牌名牌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极力提升新疆特色林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申报信息及报送参展方案。9月10日前,各参展单位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实施方案及标准文本,填报参展企业、参加人员、参展产品等信息,报送展位数量和参展方案,由组委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新闻发布会暨媒体座谈会。11月4日下午15:00(暂定),在广州市越秀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媒体座谈会。
(四)启动仪式。11月11日上午9:30—10:30,举行交易会启动仪式。
(五)专题访谈。11月11日下午14:00—17:00,举办《新疆—华南地区林果产品市场开拓专题访谈》。邀请林果市场营销专家、林果产品重点企业、果品市场和流通企业、互联网销售运营商、农林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相关人员参加,围绕促内联、拓域外、探融合、创品牌主题,开展专家讲谈、与企业代表互动等活动。
(六)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和品牌名牌产品推介活动。11月12日上午,分别由新疆林果业重点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和有关地(州、市)作专场推介(推介单位自行制定推介活动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提供场地)。
(七)项目签约。11月12日下午,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地(州、市)贸易洽谈和签约仪式。
(八)展示销售。11月11—13日,产品展示销售。
(九)总结表彰。11月30日前完成总结表彰工作。
十一、接待安排
新疆方面工作人员、各地(州、市)参展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十二、展销产品储存及运输
展销产品在广州期间的贮藏保鲜、区间物流、出入场馆、证件办理、展位分配及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筹办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3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交易会整体方案及预算,编制执行方案与细则,完成相关工程招投标,签署承办协议及展馆租赁合同等。
(二)筹备阶段(8月31日至10月底)。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编制展馆功能区规划、展位布局设计与分配方案,完成各地(州、市)参展方案。审查确定参展单位、参展企业、参展产品、参加人员、展位分配等,办理展会手续。组织开展招商招展工作,邀请行业媒体、中外客商、采购商等关联企业参会。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广告、会刊等。落实参展产品物流、展品储藏、人员接待安排等事宜。
(三)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交易会启动仪式,落实专题访谈、专场推介和项目签约仪式相关工作。落实参展人员及参展产品抵达目的地的工作衔接(包括后勤服务与保障、产品贮藏及转运、展位搭建、电器及播放设备准备等)。落实会务接待,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入馆布展及展位装饰、产品陈列等工作。召开预备会议,落实展会期间安保工作。展会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推介会、洽谈会和签约仪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协助邀请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领导和当地媒体,协调广东省经贸委组织广东省企业参加贸易洽谈,协调广东新疆商会、深圳新疆商会、广州新疆商会参会参展。自治区工商联组织驻疆各商会、协会及关联企业参加。承办单位积极跟进做好交易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与宣传报道。
(四)总结阶段(11月13日至11月30日)。总结交易会各项工作,通报交易会成果。
十四、交易会监管督查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36号)和《关于印发开展农产品展销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63号)要求,切实做好交易会期间的各项监管督查工作。
(一)执行备案登记制。各地(州、市)要对参展企业、参展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报“参展人员登记表”、“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展销产品登记表”,并将各类参展信息提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组委会办公室须认真审核,按照身份信息制作参展资格证(无参展资格证不得入场参展销售)。
(二)审查筛选展销产品。各地(州、市)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参加展销产品必须是《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中所列产品,或由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出具信誉担保证明的产品,参展企业须创建企业微信二维码或企业APP(企业网站客户端)。
(三)组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巡视检查组,由各地(州、市)参展团一名负责人参加。结合备案信息资料,加强对展会秩序监管和产品安全监督。各地参展团要对参展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责任到人,实行定人、定点、定岗,检查落实到位。组委会巡视检查组对展区各参展企业及产品进行抽查。在组委会巡视检查组的指导和督查下,把监管工作细化到每个展团、每个企业、每个展位、每个产品。
(四)严厉打击交易会期间的违法违规展示销售活动。在巡查中发现有拼展凑展、倒卖展位、价格虚假、伪劣展品、与申报名称不符和与展会无关产品展销等现象的坚决查封。因地(州、市)各参展团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造成展位上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的,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交易会成效评估。组委会办公室通过消费者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州、市)组展工作、企业参展情况、展会秩序、项目签约、产品交易等各项活动做出客观评价,特别是要对签约项目履约率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通报。
十五、会展费用
交易会展馆租赁费用、水电空调费用、筹展费用,邀请央视、央广等媒体采访、宣传和接待费用,新闻发布会及启动仪式费用,宣传材料制作印刷费用、形象展示区设计制作费用、公共媒体广告费用、重点展示区搭建及综合展示销售区标准展位搭建装饰费用,统一汇编的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印刷费用、交易会各类证件制作费用、会刊编制费用、会务费用、各参展团配置车辆的租赁费用等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地(州、市)赴对口援疆省市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费用、专场推介会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等由各地(州、市)参展单位自行解决。
十六、联系方式自治区林果办:冯东华王磊电话(传真)0991—5855328谢春兰徐纲电话(传真)0991—5589057电子邮箱:xjlgybgs@126.com
2016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工作方案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农牧民脱贫增收为目标,全力实施自治区农产品市场开拓“三步走”战略,提升新疆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外销平台建设水平,在认真总结前六届上海展示会工作经验基础上,经研究,今年继续在上海市举办以“绿色新疆,精品农业”为主题的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本着“精简、节约、务实”的办展原则,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
2016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
二、展会时间
2016年10月28日-10月30日。
三、展会地点
(一)主会场: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上海市新府中路1500号);
(二)分会场:上海及华东地区新疆特色农产品经营网点。
四、展会主题
绿色新疆,精品农业
五、展会负责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上海援疆指挥部、新疆农产品产销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农委、上海市合作交流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自治区援疆办、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畜牧厅、自治区供销社。
承办单位: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农副产品华东市场开拓服务中心。
六、参展单位、企业及产品
(一)参展单位:区内14个地(州、市)组团,由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带队。
(二)参展企业:国家、自治区、地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观光农业企业等。
(三)参展产品:新疆林果、畜牧、特色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休闲观光农业创意精品等。
七、展会布局
(一)优质农产品展销区。在上海西郊国际展销中心室外广场设新疆林果、畜牧、特色及精深加工等农产品展销区,以各地(州、市)代表团为单位组织企业参加。
(二)名特优精品展示及B2B全国采购商订货洽谈区。在上海西郊国际展销中心大厅内设国家及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近几届上海展示会获奖企业精品展示洽谈区,以各地(州、市)代表团为单位组织企业参加。组委会组织150家以上国内采购商、贸易商、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参观洽谈对接,签约一批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协议。
(三)“广播、电视+电商”网销宣传区。在名特优精品展示区委托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秒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内地各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商网络平台共同推介促销新疆优质农产品,循环播放展会宣传片,传播大美新疆文化。
八、主要活动安排
(一)新疆农产品展销推介会。组委会分别赴上海(薰衣草香草园)、南京、杭州、合肥、宁波、河南驻马店等地召开新疆农产品展销推介会,邀请当地采购商、贸易商、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在展会期间集中赴上海与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对接,开展农产品采购和贸易洽谈。
(二)新闻发布会。10月26日10:00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2016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新闻发布会。
(三)启动仪式。10月28日上午09:30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
(四)新疆农产品经营创业诚信企业授牌仪式。10月28日上午11:30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为近几年来经营新疆农产品的诚信企业颁发“新疆农产品诚信企业”牌匾和证书,在上海及华东地区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五)新疆农产品经营创业诚信经营与品牌营销座谈会。10月28日下午15:00组织邀请上海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企业品牌营销、诚信创业经营等内容开展交流座谈。
(六)农产品产销对接及采购项目签约仪式。10月29日上午11:00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组织采购商与有合作意向的地(州、市)及企业举行项目签约。
(七)情况通报表彰会。10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对2016上海展示会期间产品签约及现场销售成效显著的地(州、市)及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八)撤展。10月30日下午16:00撤展。
九、展会组织机构
成立“2016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努尔买买提·吐尼亚孜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农办、政府办公厅、农业厅、上海市农委、上海市合作交流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新疆农产品产销协会、新疆农副产品华东市场开拓服务中心、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各一位领导担任。
十、筹展进度安排
(一)展会筹备阶段(6月15日至9月30日)。确定展会实施方案及总体预算;签订展会场地租赁合同,成立展会组织机构;联系及确定主办及相关协办单位;发文安排部署参展工作;完成宣传画册、展会宣传片、招商引资手册等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工作;落实展位,展会方案及产品评奖方案;落实并审查企业参展资格及产品运输、仓储等事宜;落实新闻发布会及启动仪式人员邀请及相关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签约准备工作。
(二)宣传推介阶段(10月1日-10月16日)。制定展会活动宣传推介实施方案,依托援疆机制,以省会城市为重点,向援疆省市发出邀请,为展会促销活动提早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农业部、上海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坚持突出实效原则,在市民消费关联密切的新疆、上海都市类主流媒体循环播放新疆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成果宣传片。
(三)布展实施阶段(10月17日-10月27日)。完成参展产品的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等;完成展会展区整体装修和布展,参展企业全部到位,展位装修完毕;举办新闻发布会;加强参展企业资格及产品质量巡查力度。
(四)展示展销及总结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各项展销促销活动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展会各项活动的实施工作,通报展会成果,对展会优秀组织奖和优质产品奖进行表彰,做好撤展和工作总结,加强展销活动成果跟踪服务和落实。
十一、展会展品质量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36号)的要求,加强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展会展品质量监管。
(一)展会采取自主自愿原则,实行参展申报审批制度,参展企业(单位)须向地州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申请,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
(二)所有参展企业(产品)应是《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中的企业(产品)或由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有关厅局质量担保的企业(产品)。凡是经调查认定有倒卖展位、缺斤短两、虚标价格、销售假冒伪劣或未登记商品等行为,导致消费者投诉率高、严重损害新疆农产品形象的企业,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拼展组展、倒卖展位、展品与申报书名称不符的,坚决查封、严肃处理。
(三)展会实行组委会、地(州、市)两级质量监管制度,组委会产品质量巡查组负责展会全程质量监管,各地(州、市)负责本地参展企业(产品)质量巡查监管。活动期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展会巡视组,对参展企业及产品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抽查。
十二、参展费用
(一)本届展会半市场化运作,由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展会的具体执行单位。
(二)展位费减半征收(具体费用标准核算后另发),由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收取。
十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请各地(州、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安排专人负责,争取经费支持。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参会的协调沟通,并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参展团带队领导、联络员及参展企业名单统一报送展会组委会。
(二)精心组织,强化招展。组委会将组织邀请一批区外知名采购商、批发商与企业开展对接洽谈,请各地(州、市)根据上海市场的消费特点,按照适销对路和企业申请原则积极组织本地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名优特新农产品参会参展,参展产品运输由参展企业自行解决,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提供有偿产品保管服务。
(三)超前洽谈,推动签约。各地(州、市)要按照展会内容和安排,认真做好项目洽谈与签约、产品展示与贸易、产品评定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沟通运作,力争组织2个以上重点采购签约项目参加大会项目签约仪式,促成一批农产品采购和贸易签约。组委会将会同各地进一步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确保成果落地。
(四)加强服务,务求实效。各地(州、市)要摸清企业参展需求,依托2016上海展示会平台,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推介活动。组委会要充分吸收各参展地区及企业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逐条落实并反馈给各参展团,积极筹划好相关活动,做好衔接工作,为各地提供优质的保障服务。
十四、联系方式
1.新疆农副产品华东市场开拓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旺联系电话:0991-289100713899981250 2.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毕源联系电话:13816216397
2016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活动方案
新疆中展新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一、展会名称
2016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
二、展会主题
绿色新疆感恩回馈
三、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1月中旬,共约120天。
地点:在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依次举办,巡回展销,具体安排如下:A线——江浙线
(一)江苏省(30天)
1.常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16日-17日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18日-23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0月23日
展会地点:常州钢铁体育馆
2.无锡站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24日-25日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26日-31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展会地点:无锡体育中心
3.南京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1日-2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3日-8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8日
展会地点:南京市规划展览馆
4.南通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11日-16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展会地点:南通市体育中心
5.苏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17日-18
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19日-24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24日
展会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体育馆
(二)浙江省(37天)
1.富阳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25日—27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4日,共7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4日
展会地点:富阳体育馆(备选:玉长城广场)
2.绍兴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5日-6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7日-12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展会地点:绍兴城市广场
3.宁波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展会地点:宁波大剧院
4.台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21日-22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23日-28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28日
展会地点:台州市椒江会展中心
5.温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29日-31日
展会时间:2017年1月1日-8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7年1月8日
展会地点:温州市体育中心
6.杭州站
布展时间:2017年1月9日-10日
展会时间:2017年1月11日-16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7年1月16日
展会地点:杭州市和平会展中心
B线——闽粤线
(一)福建省(24天)
1.福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12日-13日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14日-19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0月19日
展会地点:福州市乐都会前广场
2.泉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20日-21日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22日-27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0月27日
展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广场
3.厦门站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28日-29日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30日-11月6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6日
展会地点:厦门市五一文化广场
4.漳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7日-8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9日-14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14日
展会地点:漳州市体育中心
(二)广东省(48天)
1.广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15日-16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17日-22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22日
展会地点:广州市天河体育馆南广场
2.东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1月23日-24日
展会时间:2016年11月25日-30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1月30日
展会地点:东莞市体育馆
3.深圳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1日-2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3日-8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8日
展会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文博宫
4.惠州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9日-10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11日-17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17日
展会地点:惠州西湖
5.佛山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18日-19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20日-25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6年12月25日
展会地点:佛山市东方广场
6.江门站
布展时间:2016年12月26日-27日
展会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7年1月2日
展会地点:江门市五一华侨广场
7.中山站
布展时间:2017年1月3日-4日
展会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7年1月10日
展会地点:中山步行街
8.珠海站
布展时间:2017年1月11日-12日
展会时间:2017年1月13日-18日,共6天
撤展时间:2017年1月18日
展会地点:珠海市体育馆
四、主办、协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中展新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阿克苏地区行署、喀什地区行署,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供销社、商务厅、畜牧厅、农业产业化发展局
五、展会组织机构
自治区成立“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联系协调小组,帮助解决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协办单位组成,邀请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的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参与。 展会具体筹备办展工作由新疆中展新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六、参展产品范围
参展企业范围:地(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参展产品范围:参展产品应是《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中的产品(新疆特色美食除外)。包括: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的各类干鲜果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中草药材,花卉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民族工艺品、玉石等;新疆特色美食。
七、展会布局
每个站的展会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置新疆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展位90个、新疆特色美食展销展位10个。
八、主要活动安排
(一)新闻发表会。在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等城市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发布展会信息。
(二)展示展销。展会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北京时间),展会期间还将安排产品推介和品尝活动。
(三)新疆歌舞表演。巡展期间安排新疆民族特色歌舞专场表演。
(四)新疆旅游产品图片展。巡展每一站制作大美新疆旅游城市图片展。
九、参展费用
展位配置:3米×3米国际标准展位,一桌两椅,如企业需要提供电源或其他特殊要求需提前报备。电费、水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参展企业承担展位费用,展位三面展板喷绘由各企业自行设计制作并悬挂。
(二)展位布置、产品宣传材料及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自行解决。
(三)产品运输、产品仓储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费用由企业承担。
十、报名方式
(一)参展企业需全程参展,不允许中途退展,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QS”认证、三品一标认证等相关企业资质,参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在组委会填写报名表及参展企业合作协议书。
(二)参展企业需一次性交纳两场展会费用,并于第一场展会结束时交纳下一场展会费用,中途退展的企业,组委会将不允许其参加后期的展会。
(三)参展企业需提前办理报名参加手续,并将展品信息及相关资料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展。
十一、有关要求
(一)展会以展示销售、树立形象为重点,集中展示我区特色农业发展成果,树立我区农产品品牌形象,推广新疆特色民俗文化,提高新疆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各参展企业要突出特色,做到实物产品与图文宣传并茂,力求产品丰富多彩、宣传重点突出。
(二)各参展企业参展展品均需明码标价、带包装销售,现场不允许销售散货及非新疆本地产品。
(三)餐饮企业需确保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统一服装,提供企业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均需办理健康证。
(四)为了保证本次巡展顺利进行,各参展企业需缴纳5000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并遵从展会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待整体巡展结束后,保证金全额退还。所有报名参展企业均需合理计划好展品数量,不得无故中途退展。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伟兵
联系电话:13899842566
2016新疆优质农产品全国广播促销大行动实施方案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为加快推进新疆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增强新疆农副产品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按照自治区规划和部署,我台计划持续推出“2016新疆优质农产品广播促销大行动”,借助全国广播电视联盟强大信息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线下落地推广活动,强力助推新疆优质农产品外销,为新疆农产品挺进全国市场做出积极贡献。
一、直播安排
(一)“2016新疆优质农产品全国广播促销大行动”将进行15场跨省直播,具体安排如下:
第1场:尉犁烧烤节专场(已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4月30日
直播地点:福州
直播频率: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私家车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直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直播
嘉宾组织:尉犁县人民政府、尉犁县委宣传部
第2场:吐鲁番专场(已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5月19日
直播地点:河南郑州
直播频率: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直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直播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驾车广播直播
嘉宾组织: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农业局
第3场:吐鲁番专场(已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5月23日
直播地点:湖南长沙
直播频率: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直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直播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直播
嘉宾组织: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农业局
第4场:哈密专场(已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7月9日
直播地点:哈密市
直播频率: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哈密人民广播电台
哈密市伊州区广播电视台
嘉宾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5场:哈密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8月
直播地点:厦门
直播频率:厦门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6场:哈密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8月
直播地点:广州
直播频率: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7场:哈密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8月
直播地点:深圳
直播频率:深圳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8场:塔城地区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9月
直播地点:沈阳、锦州
直播频率:辽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锦州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塔城地区行署、塔城地区农业局
第9场:库尔勒香梨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0月
直播地点:广州
直播频率: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库尔勒市农业局
第10场:库尔勒香梨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0月
直播地点:深圳
直播频率:深圳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库尔勒市农业局
第11场:阿克苏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1月
直播地点:湖南长沙
直播频率: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市农业局
第12场:阿克苏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1月
直播地点:湖北武汉
直播频率:湖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市农业局
第13场:伊犁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1月
直播地点:江苏南京
直播频率:江苏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伊犁人民州政府、伊犁州农业局
第14场:伊犁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1月
直播地点:浙江温州
直播频率:温州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伊犁州人民政府、伊犁州农业局
第15场:和田专场(待执行)
直播时间:2016年11月
直播地点:北京
直播频率: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新闻广播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汉语综合广播
嘉宾组织:和田地区行署、和田地区农业局
(二)“2016新疆优质农产品全国广播促销大行动”除15场跨省直播外,还将进行15场内地城市落地推介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第1场:巴州尉犁县专场(已执行)
推介主题:尉犁县牛羊肉、烧烤专场推介
直播时间:2016年4月30日
直播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左海公园
企业组织:尉犁县人民政府、尉犁县委宣传部
第2场:吐鲁番专场落地活动一(已执行)
推介主题:吐鲁番哈密瓜、葡萄酒、桑葚等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5月18日
活动地点:河南郑州市新疆商品交易所
企业组织: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农业局
第3场:吐鲁番专场落地活动二(已执行)
推介主题:吐鲁番哈密瓜、葡萄酒、桑葚等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5月23日
活动地点:湖南广电集团
企业组织: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农业局
第4场:哈密专场(已执行)
推介主题:哈密瓜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5月23日
活动地点:哈密市
企业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5场:哈密专场(已执行)
推介主题:哈密瓜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5月23日
活动地点:厦门市
企业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6场:哈密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哈密瓜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8月
活动地点:广州市
企业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7场:哈密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哈密瓜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8月
活动地点:深圳市
企业组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第8场:塔城地区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巴什拜羊肉、红花油等特色农产品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9月
活动地点:沈阳、锦州两地
企业组织:塔城地区行署、塔城地区农业局、辽宁省援疆指挥部
第9场:库尔勒香梨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库尔勒香梨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0月
活动地点:广州
企业组织: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库尔勒市农业局
第10场:库尔勒香梨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库尔勒香梨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0月
活动地点:深圳
企业组织: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库尔勒市农业局
第11场:阿克苏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阿克苏苹果、核桃、红枣等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1月
活动地点:湖南长沙
企业组织: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市农业局
第12场:阿克苏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阿克苏苹果、核桃、红枣等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1月
活动地点:湖北武汉
企业组织: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市农业局
第13场:伊犁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伊犁州特色农产品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1月
活动地点:江苏南京
企业组织:伊犁州人民政府、伊犁州农业局
第14场:伊犁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伊犁州特色农产品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1月
活动地点:浙江温州
企业组织:伊犁州人民政府、伊犁州农业局
第15场:和田专场(待执行)
推介主题: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专场推介
落地时间:2016年11月
活动地点:北京
企业组织:和田地区行署、和田地区农业局
二、活动组织
主办: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协办:伊犁州人民政府、伊犁州农业局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农业局
塔城地区行署、塔城地区农业局
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市农业局
和田地区行署、和田地区农业局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库尔勒市农业局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哈密市农业局
尉犁县人民政府、尉犁县委宣传部
三、联系方式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联系人:王乐巧电话:0991-2561433、1357986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