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123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7〕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7-09-2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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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7〕188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古籍保护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扎坎·海依沙(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般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贺忠德(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赛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吐尔逊·沙迪尔(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张新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盛春寿(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刘般若同志兼任。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古籍 保护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