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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3579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5〕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5-03-10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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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20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5年2月2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临各类风险和挑战将是“更加不容易、更加不平凡、更加不简单”的一年。今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通盘谋划,把思想统一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要求上,全面落实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以县市和南疆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质量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为目标,重法制、强基础、抓规范、促能力,不断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上台阶。

    一、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加快完善相关配套保障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要求,抓好应急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行使好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之责。各地、各部门要依法结合区域突发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行业监管特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物资储备、财政保障、志愿者管理、区域协作联动等相关制度。应急管理工作涵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涉及到60多个成员单位和部门,业务系统庞大而复杂,仅靠一级政府一个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凝心聚力、合力攻关,成熟一项出台一项,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的保障体系。2015年,自治区将依法重点对应急办事机构设置、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预警信息发布、协作联动等内容开展督查,指导各地、各部门完善与应急相关的保障规定。

    二、强化应急基础工作,确保应急根基扎实稳固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实际相结合,积极稳妥、符合实际地加快推进“构建应急救助体系,提高应急救助处置能力”各项任务顺利落实,特别是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扎实细致有效。

    (一)加快实施应急体系规划,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成。2015年是自治区“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周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规划落实情况,要抓紧时间,加大实施力度,加快推动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让落实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同时,按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加快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应急基础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着手谋划“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着眼于打基础、谋长远、促能力来确定项目,要将“十三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与本部门的“十三五”规划有机衔接,推动基础能力持续增强。年底,自治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二)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源头治理扎实有效。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基础风险隐患调查研究,加大基层监测、预测设备设施投入,不断加快监测预测能力建设,要把“人命关天、生命至上”作为做好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领导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意识,切实担负起责任,重预防抓治本,重点排查地质灾害、油气输送、道路运输、消防安全、质量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类风险隐患。排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一线、每一处重点危险路段、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要把狠抓落实放在突出地位,确保排查一批、监控一批、整改一批,以铁的手腕全力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落实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提高地域、部门间协作联动能力,拓宽会商的形式和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及相关预防措施,要想方设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年内,自治区将分类别抽查各类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演练计划。2014年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各地、各部门要按管理办法要求和预案管理具体化的标准,突出预案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预案修订和配套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推进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求相关人员特别是指挥员,要熟悉预案内容。当事件发生时,各地、各部门能第一时间各自按照预案规定进行响应,发挥出处置合力。以完善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为切入点,特别是要在基层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方面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要突出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权威性,并用事件的实际处置过程来进一步检验和修正预案,让各级各类预案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把演练作为推进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地年内要组织地区本级综合演练、实战演练及桌面推演不少于2次,组织本级跨地域拉动的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指导县(市、区)开展队伍调动、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等综合联动演练不少于2次。各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有计划地开展相关类别的应急演练,部门本级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或“实兵拉动”演练。

    (四)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应对能力。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铺开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化建设为突破,持续推行“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落实“七有”(有应急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制度、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避难场所、有科普宣传)、坚持“六抓”(抓好工作人员培训,做到工作能力提高;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有备无患;抓好信息报送,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抓好先期处置,做到及时高效;抓好协助处置,做到配合有力;抓好恢复重建,做到井然有序),全面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和扩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及时组织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工作调研、交流活动。同时,各部门要从行业系统层面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工作给予大力帮助和指导。年内,自治区将结合全疆应急管理示范建设的实际,视情况出台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建设规范标准。

    三、狠抓日常工作制度程序,推动应急业务持续规范

    (一)抓好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规定,在流程上简化、在内容上细化,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按规范化的要求有效提升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全国“两会”、“亚欧博览会”、“自治区60周年大庆”及社会敏感节点等时机,明确值守应急要求和信息报告注意事项,完善值守应急制度及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值守应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所属单位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各地、各部门年内要组织1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后续信息跟踪等内容的培训班。

    (二)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把重大节假日、各类法定宣传日宣传应急知识当成一种新常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手机及新型媒介,建立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文化宣传阵地,入脑入心地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避险和救助知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着手谋划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与本地、本部门应急广播系统做好衔接。教育部门要继续规范和拓宽应急知识范围,汇编多语种的宣传资料,增加应急知识宣教课时,切实发挥课堂宣传教育主阵地的效果,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造福社会的作用。已建成应急科普基地及公共安全体验馆的地(州、市),要借助各行业系统专业资源优势,宣传方式多样化,增加群众内心感知与身心体验环节,使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地接受到应急知识并从中受教受益。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实战性、参与性强的应急培训课程,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针对性上下功夫,让受训人员有所认知、有所作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宣传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地州到县、县市到乡、乡镇到村的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各部门对行业系统的应急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三)强化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2015年,自治区将进一步注重应急管理工作实效,突出常态工作,抓“预案管理具体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平台建设体系化、宣教培训常态化、基层示范标准化”建设,科学谋划综合考虑,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已纳入自治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指标,应急管理不再另设置指标,直接采取其考核结果。各地除考虑对县(市、区)级的应急管理考核,还应指导县(市、区)做好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考核。各部门应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对应急管理有安排、有部署、有考核,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重建、基础投入等与相关业务有机融合,同计划同安排,要抓一项成一项,逐年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最终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双提升。年底,自治区将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绩效管理目标考核。

    四、加快应急能力提升,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一)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促进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各地要继续加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消防队伍建设规划,加大救援装备投入,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不断拓宽训练形式和内容,适应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同时,要以建立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能力超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为目标,加大对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的投入,重视救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继续按专业化的要求,加快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指导地(州、市)相关部门加快队伍建设,自上而下规范建设标准,增加训练内容、拓宽训练科目,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技能培训或比武竞赛。各地、各部门年内要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进行全面摸底,指导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其组成、管理及训练等。同时,要加快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交流合作机制及联动配合保障机制,并逐步实现应急救援能力的可持续提升。

    (二)加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按体系化的建设要求,各地(州、市)要进一步完善本级应急平台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各类信息的获取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平台体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力争3年内培养一批满足应急平台建设、使用、运维的人才队伍。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各类专项指挥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快与自治区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在现有基础上,实现3-5个专项指挥应急平台与自治区应急平台图像、视频及数据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已建成应急平台的厅局部门除实现与自治区应急平台的联通外,还应指导行业系统加快体系平台建设。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平台基础数据资源建设,深挖应急大数据的专题应用,形成数据资源更新长效机制,满足不同应急情况数据资源交换的需要。年内,自治区手持终端应急服务业务将投入运行。

    (三)科学布局储备物资,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通过科学评估本地区、本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应用机制。完善灾害监测网络,加强预警系统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储备、调用、更新机制,推进各部门各类物资统筹使用,形成保障合力。

    (四)发挥应急专家组作用,促进处置工作科学高效。继续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调查研究、应对决策、突发事件处置、灾后重建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不断为预防和应对处置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议。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召开专家组年会,畅通专家参与工作的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年内,自治区将计划组织应急专家参与应急课题研究、“十三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分析应急管理工作形势、参与年度工作考核、总结评估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切实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进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应急管理无小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的目标,深刻学习领会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为实现中国梦新疆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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