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12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7〕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7-09-28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7〕186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网上
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贺新莲(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成员:路锦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副局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卢蜀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阿不力米提·买买提明(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丰相(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稚(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王丽霞(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路锦江同志兼任。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信访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