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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12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07〕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07-09-28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7〕186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网上信访”试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网上
    信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贺新莲(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成员:路锦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副局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卢蜀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阿不力米提·买买提明(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丰相(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稚(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王丽霞(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路锦江同志兼任。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信访 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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