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607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6-10-1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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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40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及下设的专题组、功能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田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吐逊江·艾力担任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郑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于欢、赛尔建·乌合拜、杨伊波、谢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峪杨、菅锋,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范崇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文富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以“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审改办(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范崇民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担任,副组长由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峰、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孙建新、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马天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投资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热合满江·达吾提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肖明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职业资格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担任,副组长由发改委副巡视员陈永明、民政厅副厅长张贞德、经信委秘书长贺晓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收费清理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担任,副组长由发改委副主任程建军、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段建国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于欢担任,副组长由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安思国、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彭永、科技厅副厅长多里坤·阿吾提、教育厅副厅长张国辉、文化厅副厅长徐锐军、体育局副局长刘毅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研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郑强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菅锋、自治区审改办(自治区党委编办)木合塔尔·买买提副主任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加强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从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题组组成单位抽调人员到协调小组办公室协助工作,每次1人,2月一轮。
(二)督查组。
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峪杨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审改办(自治区党委编办)木合塔尔·买买提副主任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李文富担任,副组长由法制办副主任周勤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创新督查和评估方式,完善督查奖惩机制。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对落实不利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力以赴抓好“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化改革,用政府的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从而推动自治区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各自实际,凝聚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拿出实招硬招,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