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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132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07〕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07-09-28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7〕164号 



关于印发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是首次举办,作为第四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在乌鲁木齐市分会场的活动,其活动内容纳入第四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之中。
为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有关地区、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推动自治区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活动工作方案

一、会议名称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

二、会议主题

新疆大开发科技先行产学研结合共同发展

三、会议主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四、会议承办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
西部大开发新疆科技合作行动办公室

五、会议地点和时间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环球会展中心
会议时间:2007年8月28日—29日(25—27日为布展期,28—29日为活动期,30日为参观考察期)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领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徐美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副主任:张鸿(乌鲁木齐市常务副市长)
夏尔甫丁·夏木西(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高彤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巡视员)
委员:李文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宏凯(上海市科委办公室主任)
王荣(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主任)
高建国(西部大开发新疆科技合作行动办公室主任)
孔翔(自治区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振东(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红瑛(乌鲁木齐市科技局局长)
奚永生(乌鲁木齐市经委党组书记)
艾尼瓦尔(乌鲁木齐市外办主任)
马兴军(乌鲁木齐市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
王力军(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

七、大会办事机构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设筹委会办公室,为大会筹备的办事机构,设在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室主任:陈红瑛(乌鲁木齐市科技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陈宏凯(上海市科委办公室主任)
宋春红(自治区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艾合买提江·木沙(乌鲁木齐市科技局副局长)
朱瑞琪(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安全保卫组、论坛组。其中,会务组由上海会展中心牵头组建,宣传组由乌鲁木齐市对外宣传办公室牵头组建,秘书组和论坛组由上海市创业中心牵头组建,安全保卫组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牵头组建。

八、会议内容

(一)科技成果展示
(二)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
(三)科技合作项目洽谈与对接
(四)进行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九、会议议程

(一)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开幕式8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二)国际论坛主题报告会8月28日上午
(三)国际论坛专题研讨会8月28日下午
(四)科技成果展览与洽谈8月28日—8月29日
(五)科技合作对接洽谈8月29日上午
(六)参加主会场新闻发布会8月29日下午

十、联系方式

上海—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暨沪疆科技创新国际论坛筹委会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77号水磨沟区联办楼12层新疆上海科技合作基地
联系人:崔建军、张秋云
联系电话:0991-7722216、13999279669、13579866862
传真:0991-7722217
邮编:830062
E-mail:cjjxj@126.comqiuyunzhang@126.com

主题词:科技 洽谈会 方案 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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