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宁国税函[2003]17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11-02 |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商务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