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老河口市发生一起学生严重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基一厅[2013]2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02-2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这起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办〔2013〕1号)有关要求和学校安全各项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学校管理,坚决避免拥挤踩踏等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并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及时消除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