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国税发[2003]21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03-11-13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财税[2003]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