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37号令)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残疾人-就业-管理-办法-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2007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