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0]1573号
法规类型 10010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0-12-06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1990-12-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90]76号《关于请求免征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交粮食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新建立的我国唯一的粮食批发市场,为了支持其建立和巩固发展,特决定:凡在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内进行粮食交易所签订并经该市场管理部门盖有专用章的合同,在1991年12月31日以前暂免征收印花税。有关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事宜,由你局与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管理部门协商办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