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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0年第63号(关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联合公告〔2010〕63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9-26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0年第63号(关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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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9-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见附件)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管理,仍按《商务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37号公告》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0111日起执行。

附件: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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