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8]44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01-29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7〕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