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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5号(关于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05-19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5号(关于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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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520日起,免征硫磺(税则号列:2503000028020000)进口环节增值税。

有关单位进口硫磺无需事先向海关申请办理免税审批手续,直接向海关申报进口即可享受上述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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