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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公布2008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08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1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05-30

关于公布2008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08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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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20087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香港原产货物标准表》,见附件1)和《20087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澳门原产货物标准表》,见附件2)予以公布,自200871日起执行。

  《香港原产货物标准表》和《澳门原产货物标准表》中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20087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200871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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