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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文化宣传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9]21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9-12-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文化宣传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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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2-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文化宣传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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