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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312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9-09-0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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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9-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货便函[2009]1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9月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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