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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5-12-01

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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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便于有机肥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现就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中,有机肥料按《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执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标准执行,生物有机肥按《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执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有机肥产品,不得享受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上述有机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2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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