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执行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01年6月25日第77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7-06-01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27号(1989年12月21日公告)于2001年7月1日起废止。
自2001年7月1日起,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依照自同日起实行的修改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