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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 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珠地税发[2006]3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02-19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 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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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2-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各检查职能区(分)局应按照省局、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和报表上报工作,并于每年5月25日前将上年度汇缴工作总结、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和相关报表、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报送的报表上报市局(税政科)。请一并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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