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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建[2009]214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5-18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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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
  (一)申请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简称高效节能空调器)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能源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2021.3《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
  2.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3.通过“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4.推广价格不高于下表所列的最高限价:

额定制冷量(W) 

  最高限价(元/台(套)) 

能效等级1级 

能效等级2级 

额定制冷量≤2800 

4000 

3500 

 2800<额定制冷量≤4500 

5000 

4000 

4500<额定制冷量≤7100 

8500 

7500 

7100<额定制冷量≤14000 

12000 

11000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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